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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二的睡前故事(一百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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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之缘的缘(上)
某日,我正趴在前台桌子上写快递单,有人凑近看了一眼,说道:“哎哟我去,别看小刘长得一副特别有文化的样子,怎么字儿写得像医生写的?”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此时老梁正乐不可支。
写字的笔停下来,淡定两秒后,我抬头满脸堆笑地看着老梁说:“可惜了,别看梁总写得一手好字儿,却长了一副特别没文化的样儿,哀叹啊!”
“嘿!”老梁作势要打我。
我飞也似的逃了去,一边还嚷道:“梁总,我以德报怨呐,夸您字儿写得好呢!”
老梁是发行部总监,中年大叔一枚。素日里却总以屌丝自居,穿得休闲随意不说,还偶尔给女同事带早点买饮料请客吃饭,颇有怜香惜玉的觉悟,深得女同事们的芳心。用时下最流行的网络词“暖男”来形容老梁是最恰当不过。
自那次老梁嘲笑我字写得难看后,有回寄快递,我看见老梁正在座位上闲读报,于是心生一计,把快递单甩到他面前。
“干嘛?”老梁收起报纸,不解地看着我。
“帮我写快递单,你字儿那么好看别浪费了。”我谄媚地说。
本以为老梁会再啰嗦几句,不料他竟果真满桌子找笔,给我写快递单,一边写还一边说:“笑得那么假小心脸僵掉了。”写完,老梁拿起快递单看了几秒,喃喃地说:“好久不写字,该练练了。”
我赶紧接过话茬:“嗯,您是该多练练字儿,以后我的快递单就您包了,多谢思密达。”
“嘿,想什么呢!”老梁反应过来自己中计了。
从此每每寄快递,我都会条件反射地瞅瞅老梁在不在工位上,老梁看见我拿着快递单朝他走去,也条件反射似的找笔,一副任人宰割的温顺样儿。
又某日,到了饭点儿,我还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忙得不可开交。
“仙姑,你中午吃什么?”老梁隔着半个办公室,冲我嚷道。
我回头才发现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我和老梁。自从给老梁看过星盘说过几次星座运势后,他私底下已经不管我叫小刘了,直接叫我仙姑。
我不止一次纠正过他,“仙姑这么土的名字怎么配得上我这么娇俏的可人儿!”
但他屡教不改,好像跟我对着干就能隐隐报了我胁迫他写快递单的大仇似的。
你听,他又叫我仙姑。我没好气地嘟囔:“随便!”
老梁打电话叫外卖,订了两份饺子。挂了电话后,老梁像想起什么似的说,“仙姑,最近是不是又水逆了?我老想起以前的人和事。”
“想老情人了吧,别赖人家水逆啊。”我讥笑他。
老梁眼皮子塌下去,又轻轻地接了一句“我的字好像真没以前写得好了。”
看样子老梁压根儿没在听我说话,神情忧伤。全然不是双子座的逗比风格。
有心事。
“你怎么了?”我一改往日抬杠的口吻,换上殷切温柔的语调。直觉告诉我,老梁这时急需一个好听众。
老梁轻咳两下,顿了顿,愣愣地望着窗外,仿佛穿越到记忆的长河里,努力打捞一件陈年往事。
上世纪90年代,当老梁还是小梁的时候,家里走了点关系让他进了当地一家出版社,岗位是发行助理。其实就是个打杂的。
自知是靠走关系得来的工作,小梁对同事格外殷勤和礼貌,生怕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觉得自己愈发低人一等。他什么活儿都干,不让自己闲着,就差把扫地大妈的活儿也抢来。
细心的小梁发现传达室送来的读者来信都堆在一个角落,堆得差不多的时候,那个胖胖的女同事才会去处理。小梁于是自告奋勇帮女同事来处理这些读者来信。
那个年代,读者买书只能去新华书店买,如果新华书店没有,就只能打听到出版社,然后给社里写信邮购。小梁的工作就是拆读者来信,把读者的姓名、地址,要买的书、册数、金额统计下来,然后从库房里提书,再一本本地给读者寄去。
非常琐碎无聊的工作,小梁却做得开心。小人物做好本分,乐得心安理得。
“你是因为字写得好,所以总是抢着干这种手写的活儿,从中获得自信找到价值感吧”我忍不住插嘴,爱分析的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那会儿我的字写得跟你的一样丑。”老梁白我一眼。
谁会想到在这么日复一日机械重复的工作中会发生奇遇,无比枯燥乏味的人生里忽然闯进一抹色彩。微弱却新鲜。
一天,有个读者要买的书库房里一本都没了,连残书都没有,小梁于是去问编辑什么时候会加印。编辑告诉他,近期不会加印,如果有读者要买,就建议买同系列的其他书。
小梁提笔给那位读者回信,如实相告:你要的书没有了,暂时也不会加印,不过可以推荐你看某某的什么书,这个作者很有名气,写的书也不错……等等之类。写地址的时候,小梁看信封上刚劲有力的“中山大学文学专业……程XX收”,心想:名牌大学啊,牛气!这么好的字儿啊,厉害!崇拜万分,就差把那信封给裱起来。
写完地址封好信封,小梁看一遍自己写的字,又看一眼那位读者的字,脸上顿时烧得慌。好像心底有个声音:没文化的人连字都写得那么丑。
两个礼拜后,小梁在信封堆里一眼就看到那个熟悉的刚劲有力的字迹,是程的回信。信里程很客气地感谢小梁工作仔细及推荐给他的书,“本来我对某某是很嗤之以鼻的,但我要的书没有,那就勉为其难地看看吧”,信封里还夹带了购书款。
那个“勉为其难”深深刺痛了小梁的自尊心。一直以来,小梁就自卑自己读书少,在社里女编辑面前,小梁像崇拜女神一样崇拜她们。
这回小梁什么话都没写,找到他推荐的书夹着购书款,又寄回给程了。他心想:你不是嫌弃我推荐的书么,那我直接送给你好了,不用你花钱买。
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越强,被人看不起是件非常丢脸的事。对方越是不领情,就越想一股脑儿地推给他,好像只要对方收到那书,就是给了对方有力的回击一样。
忘记为什么程又给他回了信,他们一来二去,写了几个回合后,竟然混熟了,成了笔友。
小梁一直以为程是个男孩,因为那么刚劲有力的字,因为那么中性的名字。当他知道程是个女孩的时候,细细端详那刚劲有力的字好一会儿,觉得不可思议,姑娘家怎么会写出这么刚劲的字。那得多粗壮的胳膊?小梁瞅瞅自己细瘦的胳膊,噗呲笑出声来。
鬼使神差,小梁开始练字,一笔一划,认认真真,每天写几页信纸。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小梁还会摊开程的信,临摹她的字迹。他想,如果有一天也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该多好。
两个人一来一回地写着信:程会问他最近社里出了什么新书,也聊学校里好玩的活动,刻薄矫情的室友,连绵的阴雨压得人喘不来气……小梁从不避讳地聊他在社里的打杂工作,那些学识渊博的编辑,也聊父亲对他的期望,在上班路上捡到一条流浪猫……聊天南地北阴晴雨雪春夏秋冬,聊梦想未来,聊现实生活中的细碎。
小梁生活中没什么朋友,和父亲关系也不好,他的烦心事和想法几乎一股脑儿都跟程说了。他有时会错觉地认为程是不存在的人,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一个树洞,满足他的倾诉需要。毕竟,名字和地址是他知道的全部关于程真实而确切的信息。而程对他说的那些事,听上去都遥远而虚幻。小梁也无意去揣测更多,深知他们的关系脆弱得换个地址,二人就可以失去联系。
他们只是彼此的陪伴和出口,在纸上阅读远方截然不同的人生,很新奇也很情怀。在大把的无聊时光里,等信慢慢生成一种习惯和牵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10 00: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