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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3月份因工作致右手中指,食指,无名指各缺失一节。经过两次鉴定,判定为十级伤残。我们厂是个小印刷厂,不给工人买保险的那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出事以后我们老板立马给我买的保险,签的劳动合同,不过合同没给我。后来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了我28000多元。后来我在这里一直干到现在,我如果以后准备不在这里做了或者老板不让我干了,我可以要后续的赔偿吗?大概能要多少,我手里没劳动合同,老板会给我吗?要的到吗?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28 22:26回复
    鉴的级别有点低了…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找社保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找公司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2-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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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司法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感觉劳动能力鉴定不应该十级啊?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2-2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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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做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我觉得也低了,可换地方鉴定也是一样。老板没给我上社保,没有劳动合同不知道能不能要,保险公司赔的钱不知道能不能当证据。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3-0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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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是食指跟中指缺一节有8级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3-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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