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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同】中觀瑜伽的分歧與觀行--呂澂釋《百字論》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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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字论释---呂澂
《百字论》为中观入门之书。中观根据《中论》,《中论》益以《百论》意义始备。此《百字论》又属《百论》之心,《百论》精华皆具於此,如《心经》然。故中观以《中论》为主,《百论》为辅,而此《百字论》则人中观之初门也。其要若此,治中观者可不深心一究欤。
--------------------------中略--------------------------
复次,此论大意依〈归敬颂〉所说,明一切法之实相,而示观行之正轨,是即作论之宗旨也。提婆着书偏重此义,如护法之释《广百论》亦说为显邪执事相方便,开示三解脱门。《广百论》原题菩萨瑜伽行,即释观行之书,而此《百字论》示观行正轨,适与相同也。至《百字论》前周破执因,后周破执相,邪执破尽,实相自显,与《广百论》之辨明实相亦无以异。不过《百字论》破执至于执之根本(执因),尤有特色。历来治中观者颇忽视之,不可不纠正。又谓此论示观行正轨者,可于释论中见之。如十七章结文云,如经中说,如智境见一切法空,识无所取故,心识灭种子灭。此即《广百论》卷八〈破边执品〉末颂之意。彼颂云,识为诸有种,境是识所行,见境无我时,诸有种皆灭(境是识之所缘缘,即识因也)。此即现示观行之次第。盖生死之本虽在于识,而境为求解脱所依,故言破执,实破境执。破执相执因,亦即破境相境因之谓。如此下手,为中观观行正轨。昔时典籍虽不备,作家已有见及此者。
如吉藏《百论疏》云,《百论》十品广破一切,唯〈破尘品〉偏要,即是。独惜其于全疏,未能以所见始终贯彻而成正观耳。此《百字论》破执观行彻底清楚,实为辨明实相而示观行正轨之切要着作也。
--------------------------中略--------------------------
上来所讲各章要义,赅摄中观精粹,已可了知,其与瑜伽相通之点,亦得明白。由此进研《中》《百》或习《中边》 《瑜伽》皆有入处。此外复有余义应注意者,本文未详,归之绪论。
三、绪论 中观瑜伽说本一贯,明乎此义,乃得二者之真。然谈中观瑜伽之学者,千余年来,皆喜离而为二。其在印土,自世亲而后,中观瑜伽即成对峙,相持不下。至於中土,亦同此弊,如三论学者即喜用其说以破《摄论》、《地论》、《地持》(皆属瑜伽),此中症结何在,今从《掌珍论》《百论疏》推究,实在於解观行之不善巧也。所谓不善巧者,乃与龙树提婆原意不尽符,非谓其无观行也。即以此故,乃於中观瑜伽一贯之义不能了然。其说颇繁,今但撮要言之。
龙树提婆观行途径果如何耶。此从前文所谈《广百论》中观行一颂可见一斑。颂说识为有种,当须除遣。识依境起,是故遣识必须观境。无论我我所根境有为无为等,一人中观之观,皆谓之境。即云观心,亦属境边。先认定此点,再释境义。
云何为境。依通义言,境即心之所缘。但中观之说微有不同,如《广百论》破根尘品中颂云,令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此颂意谓世间所见种种尘及法义,均出於五蕴之想。此想用极利,能令心取尘,念念明记,妄现种种法义。由此颂说,参以护法所释,可知中观言境,尚非泛说识之所缘,必须经想而成。境之为想所妄取、妄立,除由《广百论》文推论外,更可以吉藏《百论疏》中所存关河旧说证之。吉藏在陈隋之交,时值乱世,与其徒广收各寺所存着述,集满三屋以资博览,其书后来皆亡,但旧说存於彼着述中者不少。如说《百论》十品,以破尘一品为最要,并引论之末品破水想而不破水解之。谓愚人见阳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劳,智者告言此非水也,是断彼想非破水也。此即关河旧义也。以此证今之说,更见中观观行在於观境,而境为想所妄取妄立,可无所疑。设於此点明了,则中观瑜伽一贯之义可通矣。吉藏虽知其说,但於想义未尽透彻,故所解说仍不合原意。至於清辨,非不了然於此,但故意立异,亦有可议之处也。今更从正解与误解两方面申言之。
一、正解 云正解者,谓境是想所妄取、妄立。何谓妄取,何谓妄立,可依大乘昆昙解说。所取者像类(单一为像,繁复为类),像类即相,今不云相而言像者,以想之用在於构画,其所取相犹如画像也。所立者假名言诠(即名)。相(所取)名(所立)皆出於想。二者之因亦谓之想,是为果中说因(印人立名方法有因中说果、果中说因)。非但相名为想,乃至相名施设亦谓之想。想有如此多义,故观想之所取所立,亦谓之观想也。《百论》说但破水想不破於水,此想非谓心想,乃妄取妄立之想,瑜伽释作想事,义更完备。此则中观家之所谓境也。
复次,於所观境,观如何相,是相即空。空者,空其所取所立,即所谓空想也。何以要空所取所立耶。以其不如实故。若实有者,焉得谓空。此空亦谓自性空,以无实在自性故。由何而知有实不实耶。此别有依。如《百论》云,但破水想不破於水,水即所依,以有水故知焰非水。瑜伽释此则曰,所空者假说自性(有处说空,说自性空),所依者离言自性(有处说非空,说实有性),依此非空离言自性,始知假说自性空而非真。如是观空,方能与实相相应,始可证得实相,而观行亦不唐劳。中观观行正解,应如是说。
二、误解 吉藏不善梵文,隔於翻译,故所解有未能尽合者。彼虽知破水想而不破水,但於想之名义未按实在,如谓破尘应名破想,由想取尘,破想即破尘,以此为破病不破法云云。此说以水为尘,以想为心,却不知中观观境之想,并非心想也。又谓破病不破法,如病目见空华,翳去华除,斯乃唯识之义云云。此亦与实际不相应。

中观所破即所观,故《中论》说观一切法,《百论》则说破一切法也。
若破病不破法,即应观病不观法。云何中观常以如幻如空华喻观境耶。
於此可见其说之未尽透彻也。
其次,清辨好奇立异。奘师西域记謂清辨尝服僧佉之服,名为大乘而服则外道,亦可见其好奇矣。龙树提婆之说与无着世亲实系一贯,而清辨於此立异,谓无着之解舆龙树不符。
所着《中观心论》即针对中边,谓所观自性空是缘生法无生无性故空,非依生无性而空。
又经云由彼而空依彼而空,乃由俗且依俗,所由所依是一法。此等说皆为故意立异。后来演绎成真空俗有之说,以为世间假说法有,谓之世俗有,胜义则无。於二谛亦有异解。
其实二谛肇自佛语,大小乘解说变化虽多,而实相之理则一。
清辨立异,乃以二谛之歧义而歧实相,实相果能歧之乎。且二谛者,方便也,为证实相之用。若谓有一方便即有一实相,是亦不如理也。后人解说二谛,有十余种异说,
清辨用以区别中观瑜伽者有三种。
一者世俗是假,胜义是实。
二者世俗言诠,胜义离言。
三者世俗杂染所行,胜义清净所行。
无着之解实相也,如中边言,虚妄分别有,於此二都无。有者假有(有而不实)无者实无。
若以假为俗,即虚妄假有,以实为真,即计执实无。假有实无,何尝不是二谛俗有真无。
但清辨於此不许,而别以言诠离言为说,谓若用言诠三性皆俗,胜义皆无,此非故意立异耶。即以言诠离言为准而谈真俗,无着亦分别假说自性与离言自性,假说自性是世间法不离言诠。离言自性是胜义法言诠不及,是则真俗有无亦不可定执也。
而清辨又以染净所行为言,谓根本无分别智为清净所行,并无胜义离言自性,以无分别智非但无言诠,亦无离言也。如此辩论无有穷极,即终无结论可得。然而实相一如,岂依此论议而改易耶。故清辨立异之处,不可不善辨也。
兹讲《百字论》略示途径,希诸学者善致力焉。
◎上文出自: 顯密文庫,欲參考者請點 http://read.goodweb.cn/news/news_view.asp?newsid=51052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6-04-05 12:05回复
    内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講記 --呂澂 節文
    --------------------------中略--------------------------
    二般若科。此科有一别支,即文殊般若
    後來與龍樹般若無着般若鼎足而三,實則彼此相成而不相反也。
    其義即據奘譯第七分《曼殊室利品》(實則六、七、八分皆輿文殊般若有關),
    所說爲甚深般若所得之法界平等相而歸宿於一相莊嚴三昧法門
    諸佛、衆生、一切法,就一法界觀之,莫不平等。故其究竟,無住無着。
    所以如此觀者,文殊自言專爲利樂有情故
    真正利樂有情,當如《金剛般若》所謂有想無想等我皆令人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而無有一衆生得滅度者是也。以離衆生相及滅度想故。
    此猶用智如禹治水行其所無事,又如舜之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若非於最究竟甚深般若處立足,即不能無住縱橫,利樂有情,
    故文殊般若,平等法界,無别見證,乃正以利樂有情四字爲安足處也。
    複次,般若學分三期,即龍樹、提婆,無着、世親,陳那、護法。
    以瑜伽思想釋般若,當推陳、護二家爲究竟也。
    陳那般若爲《般若圓集要義論》。《論》解八千頌之《小品般若》,
    止及根本,未言方便,蓋以瑜伽全部皆爲方便故也。
    《論》以三十二義綜攝經要。
    菩薩行以十六空(見《中邊論》)十散動(見《莊嚴經論》),
    爲能所對治,蓋以所邊空對治能邊之散動也。
    又甚深般若以空性爲所緣,能無十散動,則能緣十六空也。
    全部般若,悉以此十六空、十種散動、對治之義貫之,
    爲後來瑜伽般若之正軌也。
    護法般若爲《廣百論釋》(《論》爲提婆作)。
    龍樹《中論》,最初抉擇般若,提婆《廣百論》繼之抉擇益精,
    護法此釋乃最後抉擇般若之作也。
    《論》破法自性執,護法以真無俗有釋之。
    俗有,即八百句皆有,
    真無,即此名言無也。
    二諦定義,各家解說不同,護法於真諦不多置辯,特詳於俗谛。

    俗諦以親證安立爲主,不取世間言說
    故此俗有必於根本智後始有大用, 一則具足方便,一則與果相順
    以真正道果,須先有佛說,而後随順修行,方得出世勝果,此乃俗有之效驗。
    故說方便,俗不可廢,如是以真端其趣,俗會其通,自能生死蕭然,利樂無盡也。
    後之中觀派,亦言俗有真無,淆亂紫朱,應當揀辨。
    末舉《掌珍論》,以爲簡除異端之始,是書爲清辨故與無着、世親立異之作。
    講真般若學,非悉其僞而簡之不可也。
    夫龍樹以一相,所謂無相實相說般若,
    無着以三相,所謂無相相說般若,
    感機不同,一、三異說,而用意固同,方便之義,易地皆然也。
    其次,所據亦一,皆以有情所據之妄法爲依。
    妄法,即般若所謂色即是空(名言性無)。空即是色(離言性有),
    亦即瑜伽之虛妄分别有,妄法是常,聖人亦現
    既以妄法爲依,故與有情不離,有情無盡,則妄法無盡,
    聖人功德作業亦復無盡
    ,此龍樹、無着學用心所依皆一之義也。

    清辨乃謂無着不惬般若原意,自稱直承龍樹,但一往談空,
    以無分别智一竿到底,生佛不涉,背道而馳,堕於斷滅戲論中,
    自誤誤人,伊於胡底。
    過去歷史,無人簡别,瑜伽學者,既甘與爲伍,
    尊之爲中觀系,自謂瑜伽系,而成平列之兩派。
    其後更進而視龍樹爲空,無着爲有,空有相待,遺害無窮。
    故於此周料簡異說,以截橫流而揚正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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