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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艺术类」上政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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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25 上海9、江苏3、浙江2、安徽3、江西2、河南2、湖北2 、甘肃2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25 上海9、江苏2、浙江3、安徽3、江西2、河南2、湖北2、甘肃2
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九、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2.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3.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应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十、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招生计划不分文理,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500 + 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500)


1楼2016-04-07 19:3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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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4-1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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