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贵族一般都是偏爱自己的长子,而次子的地位相比之下则要低下很多。如果是在中世纪,北欧的话直接就去当海盗抢劫了。采邑制的话是没办法,但在采邑莫落的中世纪世袭贵族次子通常获得次一级的爵位来辅佐长子。而且,发生在战争时代的话,也要去参加战争。如在十字军东征的时期,包括童子军也是,很多贵族的次子都选择了去参加十字军东征,瘟疫,疾病和战争带来的危害使他们的生命岌岌可危。在封建帝王时期,贵族的次子的地位直接变成了为国王而效力,通过为国王打仗得到封地。这点常见是在古中国。包括楼主最喜欢的外国作家,简.奥斯丁的小说里如是说,次子要找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结婚。依附在亲家的大贵族身上,而且更有甚者是,次子可以不结婚,终身吃自己哥哥。而这种历史上不公平的待遇,在德意志情况会好一点。从大空位到近代,德意志贵族一向有诸子平分土地的嗜好。一般把某些孩子打发到教堂当大主教,剩下的孩子可以均分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