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1、工作态度散漫,不尊重上级或公然顶撞上级者在大会上点名批评。
2、染发烫发,屡教不改者,停职反省一个月,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学生会。
3、挑起内部矛盾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4、公然违反学校纪律或违反工作管理条例屡劝不改者,勒令退出学生会,全校通报批评。
5.上级不得欺压下级,不得以权谋私,如有违反,应罢免其职务
6.背后辱骂同级或上级者,一千字会内检讨;屡教不改者,停职反省,上报政教处处理。
7.因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被记过处分者,开除出学生会,全校通报批评,记入高中个人档案。
8.因故被开除或勒令退出学生会者,吊销会牌,删除会内一切个人资料,张贴书面通告,广播通报批评。
9.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开除出学生会
10.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11.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停职反省一周,写会内检讨1000字
12.期考试成绩年级倒数50名内; 13.工作不认真、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后果者,罢免其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14.打架、偷盗、饮酒、抽烟、谈情说爱、上网及严重违纪者,一经发现,立即停职,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1、工作态度散漫,不尊重上级或公然顶撞上级者在大会上点名批评。
2、染发烫发,屡教不改者,停职反省一个月,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学生会。
3、挑起内部矛盾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4、公然违反学校纪律或违反工作管理条例屡劝不改者,勒令退出学生会,全校通报批评。
5.上级不得欺压下级,不得以权谋私,如有违反,应罢免其职务
6.背后辱骂同级或上级者,一千字会内检讨;屡教不改者,停职反省,上报政教处处理。
7.因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被记过处分者,开除出学生会,全校通报批评,记入高中个人档案。
8.因故被开除或勒令退出学生会者,吊销会牌,删除会内一切个人资料,张贴书面通告,广播通报批评。
9.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开除出学生会
10.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11.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停职反省一周,写会内检讨1000字
12.期考试成绩年级倒数50名内; 13.工作不认真、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后果者,罢免其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14.打架、偷盗、饮酒、抽烟、谈情说爱、上网及严重违纪者,一经发现,立即停职,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