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号限行继续,电子警察开启全程抓拍
2016-11-30 肃宁县公安局
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和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限行区域:聚贤街以西、泽城路以北、状元大道以东、神华路以南、德善街以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除外。
禁行期间电子警察开启不定时抓拍,外地号牌车辆也在抓拍限制范围内,参照本地单双号限行规定执行。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