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台铁路筹建协调小组:
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九龙山隧道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杭绍台筹建办〔2016〕3号)及相关附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基础〔2016〕2516号文,经研究,现对该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全线共设9座车站。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区,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
九龙山隧道段站前工程为先期开工建设段,线路经过绍兴市新昌县儒岙镇、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平桥镇,长度8.823公里(DK121+098.22-DK129+921.40)。其中,绍兴市境内3.380公里、台州市境内5.443公里,主要建设隧道、明洞及大型临时设施和建筑物等。
二、技术标准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二)正线数目:双线。
(三)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四)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五)正线线间距:5.0米。
(六)最大坡度:20‰。
(七)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八)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九)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十)最小追踪间隔:3分钟。
三、线路及轨道
(一)原则同意九龙山隧道DKl21+098.22~DKl29+921.40段线路平纵断面设计。结合隧道施工、运营维护等优化线路纵断面,改善九龙山隧道排水条件。
(二)正线轨道采用重型轨道标准,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双块式无砟轨道。
四、地质
按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6〕368号行业咨询意见执行。
五、隧道
(一)九龙山隧道建筑限界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l0621-2014)中“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设计,隧道净空有效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在隧道进口设置顶部开口的缓冲结构;隧道出口可结合地形条件,尽可能接长明洞,明洞上方或侧向开孔,以缓解空气动力学效应。隧道出口上方存在危岩落石危害,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危岩落石分布和发育情况,采取有效手段和综合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三)隧道暗挖段采用复合式衬砌,明挖段采用明洞式衬砌结构。Ⅱ级围岩隧道段采用曲墙加钢筋混凝土底板的衬砌结构形式,其余隧道段采用曲墙带仰拱的衬砌结构形式。隧道浅埋、偏压及断层地段可适当加强支护结构。
(四)原则同意本隧道设计采用的建筑材料标准,即衬砌结构混凝土采用C30混凝土或C35钢筋混凝土,Ⅱ级围岩衬砌底板采用C35钢筋混凝土,仰拱填充可采用C20混凝土,初期支护的喷射混凝土采用C25号。
(五)隧道的防排水设计采用“防、排、截、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隧道防水等级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
(六)本段隧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隧道结构可不考虑抗震设防,隧道洞口及洞身浅埋段按《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程(试行)》(铁计〔2005〕23号)进行加强。
(七)隧道内采用无砟轨道结构,设置固定检修照明及应急照明,设备洞室应根据专业需要设置。
(八)结合隧道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总工期情况,进一步优化隧道辅助坑道设置方案,隧道施工应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9226-2015)进行相应的机械化配套。
(九)本隧道弃渣数量大,应尽量利用。
(十)建设单位应加强隧道风险管理工作,按照《铁路隧道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Q/CR9247-2016)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完成隧道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六、工期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总工期为4年,本段工程建设工期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总工期要求予以优化安排。
七、概算
本工程核定概算5147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30%,其余70%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附件:概算核定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备注
一拆迁及征地费用2265
二路基
三桥涵
四隧道及明洞41982
五轨道2294
六通信、信号及信息
七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八房屋
九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十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936
十一其他费用1546
1施工监理费(暂列)590
2施工图审核(查)费(暂列)50
3安全生产费906
以上各章合计49023
十二基本预备费2451
概算总额(静态投资)51474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上海铁路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绍兴市政府、市发改委,台州市政府、市发改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
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九龙山隧道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杭绍台筹建办〔2016〕3号)及相关附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基础〔2016〕2516号文,经研究,现对该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全线共设9座车站。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区,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
九龙山隧道段站前工程为先期开工建设段,线路经过绍兴市新昌县儒岙镇、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平桥镇,长度8.823公里(DK121+098.22-DK129+921.40)。其中,绍兴市境内3.380公里、台州市境内5.443公里,主要建设隧道、明洞及大型临时设施和建筑物等。
二、技术标准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二)正线数目:双线。
(三)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四)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五)正线线间距:5.0米。
(六)最大坡度:20‰。
(七)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八)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九)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十)最小追踪间隔:3分钟。
三、线路及轨道
(一)原则同意九龙山隧道DKl21+098.22~DKl29+921.40段线路平纵断面设计。结合隧道施工、运营维护等优化线路纵断面,改善九龙山隧道排水条件。
(二)正线轨道采用重型轨道标准,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双块式无砟轨道。
四、地质
按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6〕368号行业咨询意见执行。
五、隧道
(一)九龙山隧道建筑限界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l0621-2014)中“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设计,隧道净空有效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在隧道进口设置顶部开口的缓冲结构;隧道出口可结合地形条件,尽可能接长明洞,明洞上方或侧向开孔,以缓解空气动力学效应。隧道出口上方存在危岩落石危害,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危岩落石分布和发育情况,采取有效手段和综合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三)隧道暗挖段采用复合式衬砌,明挖段采用明洞式衬砌结构。Ⅱ级围岩隧道段采用曲墙加钢筋混凝土底板的衬砌结构形式,其余隧道段采用曲墙带仰拱的衬砌结构形式。隧道浅埋、偏压及断层地段可适当加强支护结构。
(四)原则同意本隧道设计采用的建筑材料标准,即衬砌结构混凝土采用C30混凝土或C35钢筋混凝土,Ⅱ级围岩衬砌底板采用C35钢筋混凝土,仰拱填充可采用C20混凝土,初期支护的喷射混凝土采用C25号。
(五)隧道的防排水设计采用“防、排、截、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隧道防水等级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
(六)本段隧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隧道结构可不考虑抗震设防,隧道洞口及洞身浅埋段按《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程(试行)》(铁计〔2005〕23号)进行加强。
(七)隧道内采用无砟轨道结构,设置固定检修照明及应急照明,设备洞室应根据专业需要设置。
(八)结合隧道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总工期情况,进一步优化隧道辅助坑道设置方案,隧道施工应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9226-2015)进行相应的机械化配套。
(九)本隧道弃渣数量大,应尽量利用。
(十)建设单位应加强隧道风险管理工作,按照《铁路隧道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Q/CR9247-2016)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完成隧道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六、工期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总工期为4年,本段工程建设工期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总工期要求予以优化安排。
七、概算
本工程核定概算5147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30%,其余70%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附件:概算核定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备注
一拆迁及征地费用2265
二路基
三桥涵
四隧道及明洞41982
五轨道2294
六通信、信号及信息
七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八房屋
九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十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936
十一其他费用1546
1施工监理费(暂列)590
2施工图审核(查)费(暂列)50
3安全生产费906
以上各章合计49023
十二基本预备费2451
概算总额(静态投资)51474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上海铁路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绍兴市政府、市发改委,台州市政府、市发改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