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出局情況下,當打者擊出球後,一定要站上1壘,這才算SAFE,在此原則下,原壘上跑壘者的進壘或是得分才算數。
PS:依據棒球規則4.09得分記錄
(A) 在三出局終了前,凡跑壘員合法地循序觸一壘、二壘、三壘推進至本壘者,可獲得一分之記錄。
【原附註】在第三出局為下列情況者,雖然跑壘6員在該出局成立之行為中(含該出局之成立前)進入本壘仍不得記錄得分。
((1)、(2)之情況為壘上之所有跑壘員。(3)之情況為後位跑壘員。)
(1)擊跑員觸一壘前出局時。(參考6.05、6.06)
(2)跑壘員成為封殺出局時。(參考7.08(E))
(3)前位跑壘員未觸壘而被判出局時。(參考7.10(A)(B)、7.12)
規則說明:以擊球跑壘員為例─在其觸及一壘之前已成為第三出局時,此時其他壘上的跑壘員即使在該擊球跑壘員被判出局前進至本壘時,仍不記錄為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