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份跑出租认识个女的。刚开始撒谎(当时不知)说父母在哪里上班,家庭多好。然后又说她放高利贷,别人有套房子抵押在她手里拿不上钱了便宜卖给我。我信以为真。之后和一起工作的阿姨去看房子。之后他就问我想要就定下来。我说行,给我留下吧。第二天她说有急事需要钱,说你现在帮我,事后房子我给你便宜点。结果我就给她三万块钱。再然后就找不到人了,但是接电话,也承认这个钱,就是不还。
事后才知道这是个诈骗犯,已经进去过两次了,刚放出来。
请问这件事构成诈骗吗???
最后闹到刑警队,在刑警队的调解下,她给我打了欠条。直到现在刑警队还没处理。刑警队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说不够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