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年1月13日 18时45分左右 地点 凤栖原地铁口附近
事情经过
白色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凤栖东路右转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刮蹭,随即停车查看被蹭者伤势,确认被蹭者无大碍后,考虑到在十字路口,为了避免妨碍交通,立马把车停放至路边,车停好后,路边一位老奶奶向我招手让我过去,对我说: “那个人是碰瓷的,我看到他故意向你车后轮(门)方向撞去,而且摔倒时故意身体往前倾,他旁边还有个同伙”我说:“好的,知道了,谢谢奶奶。”我想不管怎么样,先带人去看病,随即过去蹲到伤者旁边,询问伤情,伤者说骨头没啥事,就觉得肉有些疼,待伤者休息片刻后,扶伤者坐在路边,顺便扶起电动车,给伤者说,带他去医院检查,206医院就在旁边,航天医院和骨科医院也在附近,伤者说,怕他电动自行被偷走,我说我可以找人看着你的电动车,先带你上我车,去检查,伤者又说要等他朋友过来,先说朋友在机场,一会儿又说朋友在北郊.我拨打了我医院朋友的电话,我朋友1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也联系好了航天医院的医生,我再次给他说带他去医院检查,他说不放心我,怕我拉他到其他地方,我说,你可以和你朋友微信发实时位置,也可以打电话,或者拍我车牌号都行,他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也给他提出了报警,他说等他朋友过来(这里有一个小的细节,我观察他给朋友打电话时屏幕一直是黑的,挂断的时候也是黑的,他用的是iphone,iphone挂断时或者通话时屏幕离开脸部,屏幕会自动点亮),后来我朋友给他说,如果不放心我们,你直接打120叫救护车,我们陪你去检查,他还是不同意,(在与他交谈的过程中,我至少主动提出30次以上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都已经联系好了,然而他还是未同意。)后来和他商量,说拍我身份证号码,和留我手机号,然后他自己等朋友来,去医院检查,我给报销,我们达成了一致。考虑到我还有其他的事情,他人也没什么事,我就驾车离开了现场,车开到航天城地铁口附近时,我主动报案,想着如果需要我现在开车去交警大队,我就直接过去,接警员同志也没说让我过去,让我再次联系他,短信联系了,然后我就把车开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