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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建的垃圾焚烧发电站规划在湖北荆州公安县夹竹园镇卫东村界内,规划中207国道改线与建设中351国道交汇处附近地块。选址临近虎渡河,玉湖渔场,北湖渔场,严重影响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周边渔民的生计。此举违反《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垃圾堆放场、处理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应当采取防渗漏等处理措施。禁止在毗邻地表水体的区域和泄洪区内建设垃圾堆放场、处理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建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政府应依法予以停止。1960年来,荆江分洪区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防洪工程,为长江防洪作出了巨大贡献。荆江分洪区人民舍小家、保大家,长期背负着分洪转移的压力,为确保江汉平原和大武汉的安全作出了重大牺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荆江分洪区人民是非战争年代的人民英雄。周边村民联名反对此项目,望政府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