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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麗娟——《紅樓夢》中的「燈」: 襲人「告密說」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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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的「燈」:
襲人「告密說」析論
歐麗娟
臺大文史哲學報第六十二期
2005年5月 頁229〜276
臺灣大學文學院


IP属地:云南1楼2017-02-26 21:51回复
    摘要
    基于历来《红楼梦》之阅读与诠释所呈现的人物论倾向,袭人被视为告密 者几乎已成定论。本文先就此一问题之产生省察其心理因素,其次则回归文本 之表述内涵加以探索。就第一次的告密部分而言,本文从袭人建言内容的层次 分析、发展脉络的线性逻辑、潜在文本的对映互涉等三方面,进行「告密说」 之解析与辩证;接着更进一步抉发作者其实设计了充满原型象征意义与隐喻内 涵的灯意象,建立出「灯姑娘」与「灯知道」平行同构的关系,亦即透过灯所 具备的阐明、启发、澄清、说明之鉴照作用,使晴雯与袭人之不同冤屈都同样 获得昭雪,由此也展现了奇书文体在「纹理」(exture)上所采行的「形象迭用」 (figural recurrence )手法。同时,本文将时间因素与性格因素纳入考察,厘清 了袭人建言与王夫人逐婢之间并无因果关系,促使怡红院崩解的告密者,实有 其他牵连甚广、各自都具备高度可能性的诸多人选。因此本文进一步建构出贾 府中「流动与互动」的讯息网络,以及「势利与对立」的人际型态,将「王夫 人逐婢」所涉及的人事条件作一全幅梳理,从而抉剔出七类与密告有关的一干 人等;并由抄检逐婢过程中相关情报资讯之传播所依赖的集体性质,申明将袭 人视为当然人犯的不合理性,以间接洗刷袭人的涉案污名。
    关键词:红楼梦、袭人、告密说、灯意象、大观园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7-02-26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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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amp Image in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Is Aroma the "Betrayer"?
      Ou,Li-chuan
      Abstract
      The paper reconsiders the issue of betrayal in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 (especially mainly chapter 34). Traditional interpretation firmly holds that Aroma is the betrayer: her suggestion to Lady Wang is deemed as a betrayal and, it is claimed, results in the repelling of the waitresses of 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s (怡紅院) . To re-examine this issue, I inspect both the psychological motif of Aroma's suggestion and the apparatus of the textual description of this event. First, I analyze the content of Aroma's suggestion, scrutinizing its layers and the logic of its development. Second, the textual description of the whole event is analyzed: it in fact utilizes a figuralrecurrence apparatus. It is shown that the author designs and utilizes a lamp-imagewhich, from both archetypical symbolism and metaphorical implication, connotes illuming, enlightening, cleaning, and mirroring-to develop a parallel morphology between ”lamp-girl” and ”lamp knowing.” Thus, I contend that there is no causal connection between Aroma's suggestion and Lady Wang's repelling the waitresses. There are many other characters qualified as the betrayer who induces the contraction of 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s. I further delineate the rumoring network and the waiters-and-waitresses' personal nexus in the Jia family, thereby summarizing seven categories of people that may be relevant to the betrayal. Noticing and emphasizing the collectiveness of the information-transferral in the event of Lady Wang's repelling waitresses, I conclude that Aroma should be acquitted of the betrayal.
      Keywords: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 Aroma (襲人),Prospect Garden (大觀園),lampimage, the betrayal issue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7-02-2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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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问题之产生与反省
        俄国的文论家别林斯基曾经提醒硏究者道:「在论断中必须避免各种极 端。每一个极端是真实的,但仅仅是从事物中抽出的一个方面而已。只有包括 事物各个方面的思想才是完整的真理。这种思想能够掌握住自己,不让自己专 门沉溺于某一个方面,但是能从它们具体的统一中看到它们全体。」1然而, 衡诸《红楼梦》之阅读现象与诠释心态,尤其是在以钗黛优劣为主的人物评论 上,长久以来却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偏颇现象,夏志清曾指出此一现象背后所潜 藏之心理寓涵,乃是:
        由于读者一般都是同情失败者,传统的中国文学批评一概将黛玉、晴 雯的高尚与宝钗、袭人的所谓的虚伪、圆滑、精于世故作为对照,尤 其对黛玉充满赞美和同情。……(宝钗、袭人)她们真正的罪行还是 因为夺走了黛玉的婚姻幸福以及生命。这种带有偏见的批评反映了中 国人在对待《红楼梦》问题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他们把《红楼 梦》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并且是一部本应有一个大团圆结局的爱情 小说。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7-02-2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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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样的认知心态影响所及,就《红楼梦》硏究的状况而言,夏志清便尖锐地指出:指除了少数有眼力的人之外,无论是传统的评论家或是当代的评论家都 将宝钗与黛玉放在一起进行不利于前者的比较。……这种稀奇古怪的主观反应 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部分是由于一种本能的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 爱。……如果人们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的章节,便会 发现其中任何一段都有意地被加以错误的解释。」而在黛玉/宝钗与晴雯/ 袭人互为对照组的情况下,二者之情况完全相同,其说法依然适用。


          IP属地:云南5楼2017-02-2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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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正是出于「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反映在《红楼梦》的 人物硏究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以偏槪全、双重标准的推论方式,并以个人好 恶作为材料取舍与诠释方向的依据。就本文所欲处理的袭人而言,举其荦荦大 者以为例:袭人之「贤」见第21回回目)往往被视为作者「明褒实贬」的曲 笔,然而「红楼之制题,皆能因事立宜,如锡美諡」,其客观性并不能如此 曲解为说。更明显的例子是第5回中,曹雪芹为袭人之图谶所做的说明乃是 「一簇鲜花,一床破席」而评点家便诠释为:「席而破,与敝帷盖同。然蓆虽 微,一人眠之不破,多人眠之则破。……只此一字,袭人之罪状未宣,袭人之 典刑已正。」流风所及,今代学者亦扩充阐释道:在作者的构思中,袭人的 性格有美丑两个方面,……『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就象征著其性格有如鲜 花般俊俏芳香,又如破席般污秽卑陋。」以如此负面的用语和诠释,施加于 曹雪芹视为「非庸常之辈」的「紧要者」第5回)的群钗之一,恐怕是过于 偏断;更何况,只就推论方式的严格度来加以检验,也足见此一说法欠缺内在 的一致性,一旦将如此望文生义的诠释逻辑衡诸其余图谶,则会造成十分荒谬 的结果。如画著「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墨潫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的一幅,岂非应该推衍出「晴雯乃是恶浊低俗、一无是处之人」的论点? 而画著「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的一幅,恐怕也免不了得到 「香菱乃是残花败柳之人」的解释。依此思考逻辑推而扩之,则画著「两株枯 木」的图画,亦不免将画主林黛玉推入极其不堪之境地。很显然,这与曹雪芹 视女儿为「无价之宝珠」的价値观是悖逆不能相容的,也与晴雯、香菱、黛玉的实际形象大相迳庭;同理,袭人之判词实不应孤立以观,以特例的方式作此 断章取义的偏倚诠释。


            IP属地:云南6楼2017-02-2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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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袭人图谶文字中的「破席」一词,与其他人物的「乌云浊雾」、 「水涸泥干」、莲枯藕败」、两株枯木」一样,都是结合形容词与名词的复合 用语,其中名词的部分如「花、席、云、雾、莲、藕、木」等,都是在制作图 谶时,透过谐音法、别名法、拆字法、相关法来暗示所指涉的对象,以「花 席」二字之谐音点出花袭人,以「云雾」之别名点出晴雯,以「莲」之别名点 出香菱,以「两木」拆字拼合点出林黛玉;而用以修饰这些名词的动词和形容 词,如1皮、乌浊、涸干、枯败」等语,则是一种命运表述而非人格表述,乃 用来展现这些女性皆隶属于「薄命司」的悲惨际遇,一如「千红一窟(哭)」、 「万艳同杯(悲)」、群芳髓(碎)」中的「哭、悲、碎」的用法一般 ,完全 不是作为画主的性格提示或道德评价。一旦欲加之罪而断章取义,如同将 「冷香丸」之「冷」字断言为宝钗性格之「冷酷」便会形成范畴误置的诠释 暴力。
              其次,深知曹雪芹创作匠心的脂砚斋,于书中所有的女性人物中,除了小 红曾经获得他「奸邪婢」 的恶评之外,对众家女子的批语乃是毫无贬词,不 但完全没有「左钗右黛」的偏倚现象,对袭人也多赞惜叹美之笔墨,或谓:
              「亲密浃洽勤慎委婉之袭人,是分所当。」或称:唐突我袭卿,吾不忍 也。」并将宝玉一反常态地不大出房、不与姊妹丫头等厮闹的表现,归因为 「袭卿第一功劳」、袭卿第二功劳」;此外或者谓:袭人善解忿(纷)。」 或者曰:袭卿爱人以德,竟至如此,字字逼来,不觉令人敬听。」或者言: 「袭人给裙子,意极醇良。」以致当昏聩背晦的李嬷嬷倚老卖老地排揎袭人 时,脂砚斋也对其「谁不是袭人拿下马来的」之说发出不平,或高呼:「冤枉 冤哉!」或大叹: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撞天屈来!」甚至在评价袭人与晴雯 的高下时,脂砚斋竟然违反一般读者偏好,而认为:「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 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这原因当然不是如俞平伯所认 为,是因为评书人成见太深,太不善于读书,以致忽略了曹雪芹对她的「言外 微音,虽处处提她底端凝贤淑,但都含着尖刻的冷讽」,所以才会一味颂扬 ; 事实应该正好相反,既然除了极少数的意见之外,学者皆肯定脂砚斋算是「少 数有眼力」的评论家,其评语反映出明智稳妥之看法与公正客观之态,则成 见太深的恐怕反倒是一般主观强烈的读者,因此不免欲加之罪,于文字中处处 穿凿出所谓的「言外微音」然后将深知底蕴而未曾将袭人入罪的评书人判定 为「太不善于读书」。


              IP属地:云南7楼2017-02-2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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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述二例即足以反映出《红楼梦》人物硏究长久以来所遭逢的问题何 在。无论是「爱之欲其生」还是「恨之欲其死」,往往是出於个人好恶投射之 下的主观產物,可以在情绪发洩上逞一时之快,却偏离了人情世理的真相。本 文即採取夏志清所主张的「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釵虚伪狡猾的章 节」的硏析方式,梳理袭人论述中做为重要构成部分的告密意涵,试图寻找那 包括事物各个方面的思想,并从它们具体的统一中看到全体,以期从根本处廓 清此一积沉已久的问题,并对《红楼梦》的人物论提供另一种詮释理路。


                IP属地:云南8楼2017-02-2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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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清代以来,读者的评点已大幅反映出视袭人为告密者的见解,如青山山 农云:「袭人,贾府之秦桧也。……袭人通于宝玉,而以无罪谮黛玉,死晴 雯;其奸同,其恶同也。然桧之奸恶,举朝皆能知之,至袭人则贾母不之知, 贾政不之知,王夫人不之知,贾府上下不之知,不有晴雯,谁能发其奸而数其 恶哉?」又涂瀛亦云:苏老泉辨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乎,奸而不近 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 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 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而王夫人且视之为顾命,宝钗 倚之为元臣。」而时至今日,在右晴左袭的心态下,依然成为流行学界的普 遍共识与一致定论,如张爱玲认为: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告密成为 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而朱淡文也采取涂瀛之说,大胆推论 未来的晴雯之死、乃至黛玉之死都是她告密的结果,其〈硏红小札〉中说:袭 人因为渴望日后争荣夸耀,以致心地纯良的无价宝珠般的珍贵女儿变成卑 劣的告密者,晴雯和黛玉之死,芳官的出家,四儿的被逐,她是有一定责任 的。贾宝玉〈芙蓉女儿诛〉虽诛晴雯而实诛黛玉』庚辰本第79回脂评),其 中有『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诸句,号奴』、悍 妇』中就有袭人在。」至于李劼也依此逻辑,进一步认定道:最温顺的有时 是最阴毒的,想想她跪在王夫人跟前的那番告密吧,几乎将木石前盟连同整个大观园女儿世界一网打尽。」又旦宅为《红楼梦》所绘之彩图中,亦有题为 「袭人告密」的一幅,俨然「告密者」已经成为袭人的固定标签,镌镂在她 的刻板印象上牢不可破,甚至成为统摄其人的主要意涵。
                  而统理上述说法可知,袭人总共两度被视为告密者,一次是第34回向王 夫人建言之事,一次是第77回抄检大观园后撵逐诸婢的行动,且这两次事件 又往往被混同起来,以因果论之。然则,事情果其然乎?果不其然乎?似乎应 详加辨析始得分晓。本文先以两节处理第34回建言一事,再进一步探讨第77 回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IP属地:云南9楼2017-02-2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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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言内容的层次分析
                    欲论断告密说是否可以成立,首先应该解析「告密」之定义。依《新唐 书》载:武后已称制,惧天下不服,欲制以威,乃修后周告密之法,诏官司 受训,有言密事者,驰驿奏之。」告密者,意谓侦人过失、祕密告发也。分 析其构成条件,至少必须包含四个要项:
                    一、隐密状况:此乃告密之「密」所指涉的环境条件。
                    二、特定对象:此乃告密之「告」所指涉的具体标的。
                    三、部分事实:亦即特定事件是告密赖以成立的基础。
                    (如果密告之事全属无中生有,则为罗织诬陷,一般不称为告密)
                    四、损人利己:此乃告密行为之所以发动的主要动机。
                    因此,所谓「告密」乃是一种暗箭伤人的手段,以出卖他人隐私为筹码,并诉 求一威权者代行己志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就此而言,第33回贾环在嫡庶情结 中向贾政进谗陷害,致使宝玉在「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的罪名之下惨遭笞挞 的做法,即符合这些条件。然而衡诸袭人与王夫人的对谈,情况却大相迳庭。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0楼2017-02-2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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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袭人晋见王夫人而进言之初,即清楚指出: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 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所谓的「论 理」,清楚显示袭人所着眼的,乃是一般道理的原则性说明,是衡量客观情况 之后的整体考量。其次更重要的是,袭人接下来对王夫人的说词中所关涉到的 相关人事,都不符合告密的构成条件。先将袭人所言迻录如下:
                      袭人道:「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的一个示下,怎么变 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 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 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二 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 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 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一家子的事,俗语说的『没事常思 有事』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 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著,断然不好。二爷素曰性 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 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 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生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 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教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 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 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 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 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 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34回)


                      IP属地:云南11楼2017-02-26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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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在提到男女之防时,袭人乃是先自家而后亲戚,将迎探惜与钗黛等 所有主子姑娘都包括在内,并未专指特定人物。事实上,以与宝玉的血缘关系 来看,除了探春是他同父异母、份属至亲的妹妹之外,其余迎春、惜春乃是同 姓的堂姊妹,宝钗、黛玉则是异姓的姨姑表姊妹。衡诸明清时代律文之变动状 况与文化事实,有关中表兄弟姊妹不得为婚之禁例虽已形同具文,但在礼法 社会中对「先奸后娶」一亦即情感发生先于婚姻关系的做法却极为忌讳。 而礼法尽可以昭昭严禁,情感却是自然天赋无从遏止,尤其在亲谊通好而近水 楼台的环境条件下,男女之间的特殊感情更是易于培养,何况连严重乱伦的 「爬灰」之事都已是宁国府中具体发生的公开祕密(第7回),堪称殷鉴不 远。因此在人多口杂的府宅中防嫌以避免步上后尘,本是刻不容缓。


                        IP属地:云南12楼2017-02-2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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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除了对象问题之外,袭人接着从一般人情世事的复杂度着眼,指出 「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 说坏了」的一般人性弱点,以及从贾宝玉「素日性格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偏 生那些人又肯亲近他」的个人特质,本就极易刺激人们想入非非的想像力,而 产生不堪入耳、蜚短流长的闲言闲语;再加上人智有限,不免有些许言行上的 疏忽差池之处,那更是授人以柄而落人口实。如此乃是自古以来,传统上对人 群社会中「人言可畏」的应有顾虑。
                          事实上,包括大观园在内的整个贾府一直是暗潮汹涌,连那「机关算尽太 聪明」第5回)、心机又极深细」第2回)、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第6 回)且位高权重的王熙凤,都必须在复杂纠葛的环境中处心积虑、步步为营, 深感有如在四面埋伏的处境中孤军奋战,因此对自己与平儿「两个才四个眼 睛,两个心,一时不防,倒弄坏了」第55回)的能力极限也有所警惕,则怡 红院同时具备承宠当红、遭嫉惹妒,却又女儿群绕、毫不设防的不利条件,的 确只要「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便会造成无法收拾的话柄乃至丑 闻。袭人建言中所引述的「君子防不然」一语,乃出自汉代的乐府民歌〈君子 行〉: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尔后遂形成 「瓜田李下」这大家耳熟能详的成语;而果然,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就安排 了一场名副其实的「李下嫌疑」的正宗情节,活生生地为袭人之顾虑作了现实 的见证。


                          IP属地:云南13楼2017-02-2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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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第61回中,蔚娘柳家的对守门的小厮说道:
                            昨儿我从李子树下一走,偏有一个蜜蜂儿往脸上一过,我一招手儿, 偏你那好舅母就看见了。他离的远看不真,只当我摘李子呢,就屄声 浪嗓喊起来,……叫我也没好话说,抢白了他一顿。
                            在瓜田李下,连纳履正冠都宜避免,一如挥手拂蜂的无心之举尙且引来一场偷 盗的嫌疑风波,何况事涉淫秽暧昧。这段通常被视为枝微末事而遭受忽略的情 节,却是草蛇灰线中切中肯綮的一个关键,所谓「离的远看不真」正说明误会 之所以产生的道理,而「叫我也没好话说」则点出受冤者的无辜与无奈,因此 才会不甘示弱地奋力反击。则这段柳家的情节叙述看似琐碎而无关紧要,实际 上恐怕并不仅仅是用以呈现大观园中人际关系复杂纠葛的泛泛笔墨,它更重要 的意义是曹雪芹刻意设计的一个插曲,基于高度的内在一致性而前后联络呼 应,足以证明袭人「瓜田李下」的疑虑以及「君子防不然」的思考,完全是建 立在有源有本、可验可征的现实基础上。她的思考和建言不但合乎客观的事理 而反映出娴熟人情的处世智慧,更具有在坚强的现实经验中所产生的实际需 要,是来自于对大观园中人多口杂、纠葛纷扰之复杂人性的真切了解,因此其 用心的确是防患未然的顾全大局,是一片无私无我的坦荡无伪。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4楼2017-02-2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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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看袭人对宝玉之行径所顾虑的,也确然是出于人人共见的客观认 知。事实上,红楼梦》中已明明白白指出大家族中人多口杂、夹缠诬构的复 杂情状,即使是牵连最少的潇湘馆,都如同薛姨妈对黛玉所说的:弥这里人 多口杂,说好话的人少,说歹话的人多。」_ 57回)其他各处也自然无法例 外地都属是非之地,于第9回就先提到: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 们,专能造言毁谤主人。」到了第68回,又再度就一般现象指出:小人不遂 心诽谤主子亦是常理。」至于第71回则落实到荣宁二府之间的利害纠葛以及 尊卑上下的矛盾关系为说,所谓:「凡贾政这边有些体面的人,那边各各皆虎 视眈眈。……这一干小人在侧,他们心内嫉妒挟怨之事不敢施展,便背地里造 言生事,调拨主人。先不过是告那边的奴才,后来渐次告到凤姐,……后来又 告到王夫人。」乃至到了第74回,更进一步记载道:贾琏夫妇隐密向鸳鸯商借贾母之物以典当支应家用一事,竟意外被性格「禀性愚襁,婪取财货」_ 46回)的邢夫人得知,王熙凤便担心道:知道这事还是小事,怕的是小人趁 便又造非言,生出别的事来。……那起小人眼馋肚饱,连没缝儿的鸡蛋还要下 蛆呢,如今有了这个因由,恐怕又造出些没天理的话来也定不得。」


                              IP属地:云南15楼2017-02-2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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