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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澜】首刊《凤起天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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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玉暖】 《玲珑骰子》
匆匆而过的岁月总是有许多的求而不得,畏畏缩缩。我不求与你相识,也不求与你相恋,只愿而后你的开心。
上——[忽而今夏]
昏暗的灯光明明灭灭,来来往往的人总要停留几分钟,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望着我,随后匆匆离去。我靠在电线杆上,毫不在意地把头发掠到脑后,一只手死死地抱着胸前的背包,漠然地看着过往的人群。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尽管它听上去十分可笑。那个所谓的家,就在离我不到十几米的地方,窗户里透出暖暖的灯光,隐隐约约地传来欢声笑语,甚至可以想象里面的一家是多么地其乐融融。
也许我应该上前敲敲门,低头服个软,逃离这燥热的空气。
可是我没有,我的骄傲不允许我这么做。
是的,那个地方没有我的位置,他们才是一家人。而我,不过是一个外来人。我每天所做的,就是坐在沙发的一端,用冷漠的眼神注视着围坐在桌上的他们,笑的那么灿烂,却在无意中瞥见我的那刻,笑容凝固在脸上。
短短几秒的沉默,随后他们会换上僵硬的笑容问我是否要过去。我嗤笑一声,并不回答。那般小心翼翼的询问,我在他们眼中,大概就是洪水猛兽般的存在。
我直到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和他们见面的场景。
我记得他们打开门看到我的时候的那种不满,我跟在表姐身后,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任由表姐把我拉到了身前。
“叫爸爸妈妈。”
我看着眼前两个明显不安的人,摇了摇头。
女人走上前来,拉住我。
“不叫不要紧,是我们的错,这么久都没接她回来。”
我挣脱女人的手,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淡漠地看着她。表姐站在原地沉默了一会,正要离去时,一个小小的身影闯入我们的眼前。
我看见他躲在女人身后,用手死死拽着女人的手,奶声奶气地叫着妈妈。表姐的脸上突然变得又震惊又愤怒,她拉上我的手转身就要离去。却猛的被拦住了去路。
我终究还是留了下来。
我抱着背包在电线杆前站了一个小时,我在思考着该去哪里,而那扇门,也如我所料,一直没有打开。
早已料到的结局,大概他们都希望我从他们的世界消失吧?毕竟,谁都不喜欢一个外人参与自己的生活。
黑夜降临的时候,我终于决定离开这里。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逛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门口,呆呆地站了一会,我还是走了进去,找到了我的班主任。
随便想了个理由希望老师可以暂时让我住在宿舍里,很幸运的是,老师答应了,没有追问我什么。我如释重负地跌坐在沙发上,紧绷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我实在很难描述我现在的感受,悲哀中夹杂着那么一点轻松,实在诡异的很。
那一段日子或许真的称的上愉快吧,冷漠的性子和骨子里的高傲注定我不会合群,于是,我把大把大把的课余时间花在图书馆里,帮管理员做事情。日子真的很平淡,却又很充实。
可这一切,还是结束了。
离开后的第二月,我被接了回去。
我就这么面无表情地抱着我的背包,跟在他们身后,回到那个陌生的地方。
那一天的晚餐,很压抑,没有平时的欢声笑语,气氛越来越沉闷。我默不作声地吃完饭,起身欲走。却破天荒地被叫住了。我转头看着女人,依旧不语。女人眼神闪烁着,微不可闻地说了声对不起。我愣愣地望着她,不知该做何反应。
直到那一巴掌打来,瞬间吞噬了我仅存的眷恋。
男人愤怒地吼着:“你妈和你说话呢,这什么态度?都道歉了你还想怎样?”
“对不起。”我听到自己淡淡的声音。
女人责备的眼神让男人有些尴尬。
“咳,是我太冲动。这些年是我们对不起你,你想要什么,尽管说,我们一定会补偿你。”
我摇摇头不再言语,转身回了房间,脸颊火辣辣的疼,心却像麻木似的没有任何感觉。锁上门,带上耳机,直直地倒在床上。
我想我该哭的,可是我却笑了。像是听到了多好笑的笑话,笑得捂住了肚子,笑出了眼泪。
我忘了,我是不会哭的。
回去后的那段日子,我剪掉了长发,把凌乱的短发染成了五颜六色,耳朵上戴着耳钉,穿各种奇奇怪怪的衣服,每天晚上,聚集一群伙伴,站在马路旁,肆无忌惮地讨论着路过的人,或者一人拿着一瓶酒,就这么蹲在马路旁,喝着酒,旁若无人地大声唱歌,嬉笑怒骂。
我知道在大多数人眼中,我们就是无可救药的混混。
可是我明白,我们不是想靠这样来获得谁的注意,而是经受不住不堪重负的压力而引起的爆发罢了。我们忘不了晚上独自哭泣的感觉,忘不了那种从心底开始,蔓延至全身的冰冷,唯有如此,不管不顾。
和他们一起疯狂的最后一晚,我遇见了他。
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孩,记忆中,我和他的交集仅限于仅有的几次接触。看着他走过来,我甚至没有一点反应。乖学生和我,自然不是一路人。
出乎意料的,他走到了我面前。
“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吗?”
我看了他一眼,并不答话。
第一次,死水一般的心有了波澜。第一次,听到的不是厌恶不是责骂也不是同情,而是一句关心。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
那晚以后,我们一群人也都散了,我重新把头发染回黑色,蓄起了长发。
我依旧不合群。
于是我买了一个书柜,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书上,细心地打理每一本书,书柜里的书,慢慢地多了起来。而我,也做了一个决定——在书柜装满的时候,就离开这里。
我开始为我的远行做着准备,打工存钱,备置所需的物品,写一封告别的信。
这样也挺好,这个地方,不会再有我牵挂的事,牵挂的人。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开始我的旅程。
离开的时间,终于到了。
我安静地做着最后的整理,书桌面上,摆放着那封离别的信。兀的,一个蓝色的信封掉落在地上,我诧异地捡起,打开,干净的信笺,工工整整的字迹,没有称呼,没有落款,没有多余的内容,只有那行字,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我笑了,小心地折好这张纸,收入行囊中,起身,最后一次环顾四周,拿着行李,走出了这个地方。
从此我将在远方漂泊,曾经那么深的哀愁,到现在也没有多大意义了。慢慢的,或许我会淡忘这所有的一切。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偶遇一个人。
下——[入骨相思]
人生由许许多多个偶然构成,偶然多了,就不再是偶然,成了一种必然。我们所遇见的,所经历的,被称之为宿命。
我的生活很简单,上学,放学,学校——食堂——家,三点一线,高三高强度的生活时时压迫着我紧绷的神经,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像机器执行程序一样,争分夺秒的学习让我有些麻木,偶尔甚至有种垂暮之年的无力感。
从未想过这种平静的生活会被打破。
时常想着,假如那天没有错误进去那个地方,我现在应该是在做什么?也许是在努力学习考个好的大学,也许是一直像个伪书呆子一样在晚上奋笔疾书。
我并不像所有人认为的一样,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相反的,在我的骨子里面,一直渴望着叛逆,幻想着在某个纸醉金迷的地方肆意沉沦。然而我的性格却不允许我这样做,抗拒却又渴望着。
这是多么矛盾的心理?
在这种矛盾的心理的促使下,我最终选择进入那个地方——一个被城市遗忘的角落。一开始进入眼中的并不是昏暗脏乱的环境,而是一个女孩。
她颓废地坐在墙边,染成五颜六色的头发和她奇怪的衣服非常显眼。这个女孩我见过几次,她是学校里公认的小混混,学校里的人都避她如瘟疫,可我却觉得她很潇洒,潇洒的令我羡慕,潇洒得令人心疼。
我见过她独自站在树下的样子,落寞的神情,飘飞的树叶,由内而外透出的漠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我曾好奇她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孩。
于是我头脑发热,对她说,“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吗?”
她诧异地抬眸没有说话,我看着她的眼睛荡起了一圈圈涟漪,很美。
那是我和她第一次说话,却也是最后一次,但我却越来越关注她,以至于无法忽视心中漫出来的酸涩。
我爱上了她。
爱上了这个表面冷漠,内心却无比脆弱的女孩。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也没有去打听。我想把这件事情埋在心里等待它彻底发芽生根。
我再一次和她碰面的时候,她将五颜六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衣服穿戴整齐,头发长而秀丽,整个人弥漫着安静的气息。
她胸前捧着几本复习的书籍,撇了我一眼微微一笑便走开,我有时候会注视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有时候我也会和她错身离开。
高考越来越接近,学校里的气氛越加的凝重,站在校园门口,我可以看到笼罩在学校上方的黑云,每次从学校回家,我都要深呼吸。
父母对我的期望太大,我心里的压抑感越来越深重,这种深重感濒临爆发。尽管拼命压制,但是依然爆发了。
我现在仍然记得我歇斯底里的模样和父母的满脸震惊,我想那是我最舒畅的一次。
我离家出走了,我晃荡在大街上,大街上昏暗无比,一处路灯下,我又看了她,她靠在路灯上,一脸的落寞。
我暗暗的躲避,有些怯懦。
她仰头沉思的模样仿佛一个沉沉的石头狠狠地砸向我,我只能暗中观察,暗中喜欢,入骨相思不敢道。
我知道她身后的故事,却不知道她的名字,这都源于“不敢”。
性格与性格,家庭与家庭,各不相同,各不相交。我无法用一种姿态保护她,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我知道对她来说,她不需要同情,也承受不住无法长长久久的感情。
所以——我选择沉默。
沉默是懦夫的选择,我承认我是懦夫。因为我不敢告白,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有足够的勇气的时候,我会向这个少女告白。
歇斯底里的爆发之后,我的父母对我的态度变了好多。他们不再逼着我努力学习,而是给我想要的轻松,让我心情愉快。
我想,也许偶尔的任性也可以被理解,也可以被宽容。
我偶尔还会在图书馆、在校园里碰到她,然后一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倾泻而下的长发,纯白的白色长裙,渐渐地淡出我的视线。
我又开始了好学生的生涯,努力学习,争取在高考的时候考个好成绩,进个好大学。
六月的天气很热,我们穿着很薄的衬衫却依旧汗如雨下,高考那天也不例外。
高考那天,她穿着白褂子,整装待发的样子,估计状态很好。我想,在将要离开这里奔向远方的时候我会告诉她。
我爱她。
高考结束那天,我远远地注视着她静静站立的身影,有那么一刹那,她似乎就要消失在空气之中,就像不曾出现过那样,我下意识伸出了手。
于是那天,我坐在书桌前,看着眼前的信纸,却不知如何下笔,最后的最后,我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句话。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我不知道她会用怎样的表情去阅读这封信,可是我很明白当时那种忐忑不安的心情叫做什么。
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涩涩的却又甜甜的。
我想那时候我并不是想让她明白我的感情并去考虑这些事情,只是想让她知道在暗处,有一个人一直注视着她,思念着她。
入骨相思知不知。
如今,我坐在咖啡馆里眺望过去,却觉得以前很幼稚,幼稚的想要发笑。转头望着窗外,恍惚间,又看见那个淡漠的女孩,在树下,迎风而立。
我不知道她如今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但我希望她可以知道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在关心着她,我等待着,等待着某一天,和她再次重逢。
[后记]
——我爱的那个她。
多年以后回到久违的故乡,再也没有了当初的容貌。
以往热闹的小巷如今已被各种各样的商品铺取代,挺拔青葱的白杨树的根植上已是高楼大厦。
就连我和那个女生的真正有交点的角落也不见了,变成了明亮的空地,从我的角度向天空看去,蔚蓝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道,我反射性的站立,匆匆而过的人们在我眼前慢慢消失,一批又一批。
我站在一个椭圆里,俯仰之间就是一个弧度擦身而过,所有人都行走在圆里,来来回回,停停走走,抬头就是熟悉的某个人。
我会遇到她的。
我一直这样相信着。
似乎那个女孩如今过的也很好。
我见到了她。
她就走在前方,与旁边的男生勾着小拇指,两人微笑着,好像这世界上的任何人都进入不了两人的眼里,我能够猜想出他们眼里对方的自己。
一定很好,彼此适合。
我看到他们进入一间婚纱店,似乎是准备结婚。
不久后我果真收到了这样的一份请帖,要我去参加他们婚礼的请帖。
请帖里面有张他们亲密的合照和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陈恩。胡今夏。
如今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在她最低落的时刻,我见证了。在她最幸福的时候,我也见证了。
她与她的丈夫一步步的迈上教堂主的面前,执手共同许下诺言,互相交换了戒指。
她用至今最温柔的笑容笑对教堂里的所有人,我看到她的视线停在了我身上。
我想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的相见。
——我的见证者
我还是学会了爱人和被爱。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将幼年的痛楚都藏在了心底,成了道疤痕,再也不会复发。
我曾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到故乡,那个给予我一切悲痛的地方。可是当一切在时光的洪流中漂流时,它们渐渐地愈合或者消失。
我和我的未婚夫走到大街上,路过宽敞的大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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