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救援入队誓词
蓝天救援入队誓词:“我志愿加入蓝天救援队,遵循人道、志愿、奉献的志愿精神,勤奋刻苦、努力训练、团结有爱、自助助人,在各种危机面前竭尽所能的挽救生命。”
蓝天救援志愿工作
蓝天救援根据实际救援需求设有多种不同的岗位,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与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岗位,经过严格的岗位职能培训后参与蓝天救援的志愿服务。目前,蓝天救援设立的志愿工作岗位主要有:一线搜救,秘书统筹,后勤保障,车辆运输协调等;同时,如果您具备设计、外联、宣传、方案写作、翻译或其他以下的专业技能也都能够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只要您有一个谦虚的志愿服务的心态,就能在蓝天找到属于您的位置。
蓝天救援加入条件
1、年满二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愿意志愿参加救援培训和行动的合法中国公民。
2、有一定时间和能力,有正常的工作和收入。
3、认同蓝天救援理念和《阜阳公约》、遵守蓝天救援队纪律和各项制度。
蓝天救援资金来源及保障
1、资金来源:蓝天没有任何收费服务或救援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对紧急救援服务的行政采购(用于救援行动中的公共费用、装备采购、维护和社会服务项目执行)、社会捐赠(没有商业回报要求的捐赠)。
2、安全保障:蓝天总部发起的救援、保障任务为参与任务的所有队员全部购买人身安全保险;队员根据自身能力志愿报名参加;大型救援行动,由总部承担救援现场的大本营运作费用参与救援行动的各队与队员各自承担路费。
蓝天救援风险提示
作为志愿者,全体成员应深谙执行组织的使命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并且不会要求组织向其本人或受益人作出超乎该组织所能提供的赔偿。
蓝天救援理念和原则
所有申请加入蓝天救援的队伍和队员均应熟读、了解并充分认同蓝天《阜阳公约》,蓝天《阜阳公约》为蓝天救援队纲领性文件,作为一个公益契约,用以约束加入蓝天救援的团队和队员的公益行为规范。
蓝天救援队是以志愿服务为原则、以建立和推动国内民间救援体系的发展,使每个国民享有免费紧急救援服务为宗旨,以专业化、国际化救援机构建设为目标的专业救援机构。
中立与独立——是蓝天救援队遵循的普世原则,坚持人道援助的权利,恪守中立不偏的立场,全体成员严格遵循其专业规范,独立于任何政治、经济和宗教势力之外。不分种族、宗教、信仰、国界和政治立场,为身处困境的人们提供援助。
蓝天救援不接受任何商业合作、不做广告、不做冠名,没有任何收费服务,队伍成立需要书面签署保证书。
蓝天救援队各地队伍使用统一的标志、服装、队旗,使用全国统一的VI体系。遵守共同的章程和蓝天管理制度,大型救援行动服从总部统一调配。
蓝天救援《阜阳公约》
蓝天救援阜阳公约(下称本公约)是全国蓝天救援组织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蓝天理念的框架内,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志愿精神,遵守“少说多做,默默奉献,完善自我,善待他人”的整体队训,以积极进取、严格自律的方式,参与蓝天救援活动以及行动的准则,凡参加蓝天救援队伍的集体及个人均视为承认本公约,自觉自愿地接受本公约及依据本公约所制定的各项规则的约束,与其他队友共同协作,努力完成蓝天救援各项活动以及行动之预定目标。
一、蓝天救援队是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志共同建立中国民间应急救援体系的志愿者自发建立,随着蓝天队伍的不断发展和知名度的提高,蓝天救援已经成为国内救援知名品牌,各地的资源也在不断引入,与各社会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合作也形式多样的开展起来。2014年,随着国家关于社团注册的政策放宽,蓝天各地队伍也在申请注册。有鉴于此,为了规范蓝天救援队伍在注册、救援和日常管理发展建设等活动中的行为,特制订本公约。
二、本公约由蓝天救援所属全国各分队队长及各省份联络官经蓝天救援第一次全国队长会议讨论通过并集体签署。
三、蓝天救援的工作以自然灾害救援、大型群众性体育运动保障、户外遇险救援及日常公益性避险应急知识宣传为目标,旨在建立中国民间应急救援体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四、蓝天救援队总部与全国各地蓝天队伍的关系是直属管理关系,不是联盟关系。蓝天各地申请建队由总部派出联络官进行审核和考查,符合蓝天建队标准经批准可以建队,授权合法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标识物,并执行蓝天各项管理制度,坚守蓝天救援队发展理念。各地蓝天队伍的日常管理独立运作总部不参与管理,组织架构的变更及时上报总部备案。对于不符合蓝天理念、不服从全国统一管理、长期不参加专业培训不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的蓝天队伍,经通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通告全国取消队伍资格,蓝天总部在当地将重新安排建队。
五、蓝天救援队是知名品牌,其名称、标识、标志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本公约授权各地蓝天救援队在经过蓝天总部书面授权后,可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注册。但未经授权,私自注册、使用蓝天救援名称、标识、标志物者即构成侵权行为。对此,蓝天救援队总部有权追回其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的资格并保留追究
蓝天救援入队誓词:“我志愿加入蓝天救援队,遵循人道、志愿、奉献的志愿精神,勤奋刻苦、努力训练、团结有爱、自助助人,在各种危机面前竭尽所能的挽救生命。”
蓝天救援志愿工作
蓝天救援根据实际救援需求设有多种不同的岗位,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与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岗位,经过严格的岗位职能培训后参与蓝天救援的志愿服务。目前,蓝天救援设立的志愿工作岗位主要有:一线搜救,秘书统筹,后勤保障,车辆运输协调等;同时,如果您具备设计、外联、宣传、方案写作、翻译或其他以下的专业技能也都能够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只要您有一个谦虚的志愿服务的心态,就能在蓝天找到属于您的位置。
蓝天救援加入条件
1、年满二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愿意志愿参加救援培训和行动的合法中国公民。
2、有一定时间和能力,有正常的工作和收入。
3、认同蓝天救援理念和《阜阳公约》、遵守蓝天救援队纪律和各项制度。
蓝天救援资金来源及保障
1、资金来源:蓝天没有任何收费服务或救援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对紧急救援服务的行政采购(用于救援行动中的公共费用、装备采购、维护和社会服务项目执行)、社会捐赠(没有商业回报要求的捐赠)。
2、安全保障:蓝天总部发起的救援、保障任务为参与任务的所有队员全部购买人身安全保险;队员根据自身能力志愿报名参加;大型救援行动,由总部承担救援现场的大本营运作费用参与救援行动的各队与队员各自承担路费。
蓝天救援风险提示
作为志愿者,全体成员应深谙执行组织的使命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并且不会要求组织向其本人或受益人作出超乎该组织所能提供的赔偿。
蓝天救援理念和原则
所有申请加入蓝天救援的队伍和队员均应熟读、了解并充分认同蓝天《阜阳公约》,蓝天《阜阳公约》为蓝天救援队纲领性文件,作为一个公益契约,用以约束加入蓝天救援的团队和队员的公益行为规范。
蓝天救援队是以志愿服务为原则、以建立和推动国内民间救援体系的发展,使每个国民享有免费紧急救援服务为宗旨,以专业化、国际化救援机构建设为目标的专业救援机构。
中立与独立——是蓝天救援队遵循的普世原则,坚持人道援助的权利,恪守中立不偏的立场,全体成员严格遵循其专业规范,独立于任何政治、经济和宗教势力之外。不分种族、宗教、信仰、国界和政治立场,为身处困境的人们提供援助。
蓝天救援不接受任何商业合作、不做广告、不做冠名,没有任何收费服务,队伍成立需要书面签署保证书。
蓝天救援队各地队伍使用统一的标志、服装、队旗,使用全国统一的VI体系。遵守共同的章程和蓝天管理制度,大型救援行动服从总部统一调配。
蓝天救援《阜阳公约》
蓝天救援阜阳公约(下称本公约)是全国蓝天救援组织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蓝天理念的框架内,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志愿精神,遵守“少说多做,默默奉献,完善自我,善待他人”的整体队训,以积极进取、严格自律的方式,参与蓝天救援活动以及行动的准则,凡参加蓝天救援队伍的集体及个人均视为承认本公约,自觉自愿地接受本公约及依据本公约所制定的各项规则的约束,与其他队友共同协作,努力完成蓝天救援各项活动以及行动之预定目标。
一、蓝天救援队是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志共同建立中国民间应急救援体系的志愿者自发建立,随着蓝天队伍的不断发展和知名度的提高,蓝天救援已经成为国内救援知名品牌,各地的资源也在不断引入,与各社会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合作也形式多样的开展起来。2014年,随着国家关于社团注册的政策放宽,蓝天各地队伍也在申请注册。有鉴于此,为了规范蓝天救援队伍在注册、救援和日常管理发展建设等活动中的行为,特制订本公约。
二、本公约由蓝天救援所属全国各分队队长及各省份联络官经蓝天救援第一次全国队长会议讨论通过并集体签署。
三、蓝天救援的工作以自然灾害救援、大型群众性体育运动保障、户外遇险救援及日常公益性避险应急知识宣传为目标,旨在建立中国民间应急救援体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四、蓝天救援队总部与全国各地蓝天队伍的关系是直属管理关系,不是联盟关系。蓝天各地申请建队由总部派出联络官进行审核和考查,符合蓝天建队标准经批准可以建队,授权合法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标识物,并执行蓝天各项管理制度,坚守蓝天救援队发展理念。各地蓝天队伍的日常管理独立运作总部不参与管理,组织架构的变更及时上报总部备案。对于不符合蓝天理念、不服从全国统一管理、长期不参加专业培训不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的蓝天队伍,经通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通告全国取消队伍资格,蓝天总部在当地将重新安排建队。
五、蓝天救援队是知名品牌,其名称、标识、标志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本公约授权各地蓝天救援队在经过蓝天总部书面授权后,可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注册。但未经授权,私自注册、使用蓝天救援名称、标识、标志物者即构成侵权行为。对此,蓝天救援队总部有权追回其使用蓝天救援队名称的资格并保留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