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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知重大嫌犯却在17天后才拘捕,引起各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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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警方和FBI公布的消息,6月12日,即章莹颖失踪的第3天,当地警方和FBI已经知道克里斯滕森有重大嫌疑,并对他进行实时监视。6月14日更是直接确认了涉嫌车辆,却直到6月29日才抓捕嫌犯。这引起各方质疑:如果章莹颖在这段时间还活着,警方在这几个时间点的“不作为”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救命时间?
7月3日,美国休斯敦的陈文律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司法体系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无罪推定原则,警方通常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前,不会对嫌疑人采取任何行动。这可能是17天的时间里,美国警方都没有对嫌犯实施拘捕的主要原因。


1楼2017-07-04 15:22回复
    没证据当然咯。


    IP属地:四川2楼2017-07-0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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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有一丁点证据,就可以先抓 到局子里问话了. 有罪推定是中国司法的原则


      3楼2017-07-0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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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知道美国学生遇到这种事,嫌犯早就拘捕了。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7-0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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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做法,容易出现荒唐的冤案。最典型的就是呼格案,以及赵作海。。其实还有不少,我们都知道。
          美方的做法,容易延误破案和救人时机,就像本案。。
          中美双方的制度,你们究竟支持哪个呢?


          5楼2017-07-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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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虽然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拘捕一个人,但可以搜查这个地方,进行取证。如果十二号就对克里斯滕森住宿进行搜查,人就可能就出来了。警方仅仅进行讯问而不进行搜查,这反而打草惊蛇。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克里斯藤森就是十二号晚上下的黑手。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7-0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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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没证据只能释放,这给了犯罪分子万一之机,在国外很难说


              IP属地:湖北9楼2024-11-0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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