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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车:一百多万买GTR 装了一个“假的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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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很多工作人员和我说话,我就没有看”
“我当时点开看了一下,没注意,上面载明发动机号变更,我的以为是过户登记的信息”。
花110万买的二手跑车,到手才发现这是发动机都遭换过的严重事故车,买家状告经销商卖问题车消费欺诈,却因一条微信记录,与退一赔三无缘,原因是买家在微信中认可了所买车辆以现状为准。法院终审判决后,买家输了官司。

日产GTR被爱车族称为“东瀛战神”,黄先生一直有购买日产GTR跑车的意愿,并一直在找合适的二手车车源。去年5月7日,重庆一卖豪车的经销商工作人员贺某向黄先生发微信称其获得一个在北京的日产GTR跑车的车源,与黄先生在微信中进行交流。
微信记录里显示黄先生多次要求贺某与北京销售方进行价格协商和了解车况信息。 经过磋商,贺某按黄先生要求的车辆价位与北京销售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黄先生确认。之后,黄先生与经销商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约定购车款110万元。
6月2日,黄先生上户时被告知该车辆系库存车,当日开车到成都三和日产4S店检查,却被告知车辆于2015年11月更换过发动机。黄先生得知情况后和经销商交涉,向贺某发微信表示要退车。在交涉无果后,黄先生以经销商消费欺诈为由将经销商告到法院要求退一赔三。经销商也大呼冤枉,声称这辆跑车只赚取2万元中介费,双方只是一个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查明,从贺某与黄先生的聊天记录来看,签订合同当天,贺某在北京将本案所涉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行驶证拍照及发动机号拓号图片都已发给黄先生查看。法院认为,黄先生已经查看相关车辆资料,所作解释不符常理,于理不合。认定经销商并未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的详细信息,法院判经销商不构成欺诈。 黄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黄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想买新车,却一不小心买到严重事故车、泡水车、低配改高配、拼装车,这样的烦心事很多。有的二手车商会对“问题车”采取特价处理,有的对消费者含糊其辞,就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买走。选择一家可靠的二手车经销商极为重要,一些有经验的二手车买家喜欢在质检严格的随心车商城浏览,再去线下门店考察实车,这样买二手车就不会吃这一哑巴亏了。


1楼2017-07-13 16: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