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系属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9月21日讯(记者李永红 实习记者于雪洋 通讯员丹艳玲)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在教师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对新就业的年轻教师采用非法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美其名曰“人事派遣、人事代理、关系托管”。这样一来,这些年轻老师与教育机构只有劳动义务、没有劳动关系,再加上薪酬上的区别对待、同工不同酬,使这些年轻老师人心浮动、教学分心,与教育机构离心离德,继而大大降低教学质量。为了求证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采访了中国网教育频道河南维权律师团——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
一、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违法的。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在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与用工单位无劳动关系,仅有劳务经济关系,而和劳务派遣机构才有劳动关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经济成本,规避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而选择使用劳务派遣用工。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中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范围,该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则是补充形式,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可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在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由此可见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是违法的。
二、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河南劳学维权律师规劝各类教育机构不要违法实施劳务派遣,否则是要依法承担违法成本、违法后果和法律责任的。一旦发现有教育机构违法实施劳务派遣的,相关教师或当事人均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依法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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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是经合法批准的以教育维权、教育法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为主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该所与中国网教育频道合作共同组建“中国网教育频道河南教育律师服务团,依法维护河南教育各方合法权益,保障河南教育公平、公正。律师服务热线:400990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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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9月21日讯(记者李永红 实习记者于雪洋 通讯员丹艳玲)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在教师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对新就业的年轻教师采用非法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美其名曰“人事派遣、人事代理、关系托管”。这样一来,这些年轻老师与教育机构只有劳动义务、没有劳动关系,再加上薪酬上的区别对待、同工不同酬,使这些年轻老师人心浮动、教学分心,与教育机构离心离德,继而大大降低教学质量。为了求证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采访了中国网教育频道河南维权律师团——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
一、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违法的。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在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与用工单位无劳动关系,仅有劳务经济关系,而和劳务派遣机构才有劳动关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经济成本,规避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而选择使用劳务派遣用工。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中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范围,该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则是补充形式,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可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在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由此可见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是违法的。
二、教师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河南劳学维权律师规劝各类教育机构不要违法实施劳务派遣,否则是要依法承担违法成本、违法后果和法律责任的。一旦发现有教育机构违法实施劳务派遣的,相关教师或当事人均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依法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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