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吧 关注:40,395贴子:421,394
记录爱苏的每一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9-07 18:50回复
    我发现我现在的等级名字是有情风来,我很喜欢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9-07 18:51
    收起回复
      何苓之名说
      罗浮道士何宗一以其犹子为童子,状貌肥黑矮小,尝戏之曰:「此罗浮茯苓精也。」俗谚曰:下有茯苓,上生兔丝。因名之曰苓之,字表丝。且祝老何善待之,壮长非庸物也。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9-07 18:56
      收起回复
        这个小孩长得肥黑矮小,苏轼说他是山中的茯苓精灵。大概茯苓也是肥黑矮小的吧。这样一个雅号,让这个小朋友的特点既避免被世俗的审美眼光鄙薄,又焕发了独特的魅力。
        苏轼还嘱咐道士老何善待这个小朋友,说这个小朋友长大了一定不同凡俗。是不是担心小朋友因为长得肥黑矮小而得不到充足的爱惜重视啊。
        我觉得苏轼很有爱。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9-07 19:11
        收起回复
          @翠竹幽兰鸣玉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9-07 21:11
          回复
            书《东皋子传》后
            余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余下者。
            (合:ge三声,十合为一升。)
            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余胸中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
            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吾上者。
            常以谓人之至乐,莫若身无病而心无忧,我则无是二者矣。然人之有是者,接于余前,则余安得全其乐乎?
            故所至,常蓄善药,有求者则与之,而尤喜酿酒以饮客。
            或曰:“子无病而多蓄药,不饮而多酿酒,劳己以为人,何也?”
            余笑曰:“病者得药,吾为之体轻;饮者困于酒,吾为之酣适,盖专以自为也。”
            东皋子待诏门下省,日给酒三升,其弟静问曰:“待诏乐乎?”曰:“待诏何所乐,但美酝三升,殊可恋耳!”
            (东皋子:唐,王绩,号东皋子,放诞纵酒。
            待诏:唐初,以文辞经学之士及医、卜、棋、术等技艺人员置翰林院中,以待皇帝诏问驱使。门下省:唐官署名。)
            今岭南,法不禁酒,余既得自酿,月用米一斛,得酒六斗。而南雄、广、惠、循、梅五太守,间复以酒遗余,略计其所获,殆过于东皋子矣。
            (南雄、广、惠、循、梅:均宋代广东州名。 )
            然东皋子自谓五斗先生,则日给三升,救口不暇,安能及客乎?
            (救口不暇:应付自己喝都不够。)
            若余者,乃日有二升五合,入野人道士腹中矣。
            东皋子与仲长子光游,好养性服食,预刻死日,自为墓志,余盖友其人于千载,则庶几焉。
            (仲长子光:《旧唐书·王绩传》:“绩 河渚中先有田数顷,邻渚有隐士 仲长子光,服食养性。绩 重其真素,愿与相近,乃结庐河渚,以琴酒自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9-07 23:14
            收起回复
              自己身无病而心无忧,也希望别人身无病而心无忧。
              收集药材赠予需要的人,把酒和农夫道人分享。
              多么可爱的东坡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9-07 23:15
              收起回复
                选自新唐书
                乃还乡里。
                有田十六顷在河渚间。
                仲长子光者,亦隐者也,无妻子,结庐北渚,凡三十年,非其力不食。
                绩爱其真,徙与相近。
                子光喑,未尝交语,与对酌酒欢甚。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9-08 00:19
                收起回复
                  选自新唐书
                  游北山东皋,著书自号东皋子。
                  乘牛经酒肆,留或数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09-08 00:20
                  回复
                    选自新唐书
                    高祖武德初,以前官待诏门下省。
                    故事,官给酒日三升,或问:“待诏何乐邪?”答曰:“良酝可恋耳!”
                    侍中陈叔达闻之,日给一斗,时称“斗酒学士”。
                    贞观初,以疾罢。
                    复调有司,时太乐署史焦革家善酿,绩求为丞,吏部以非流不许,绩固请曰:“有深意。”竟除之。
                    革死,妻送酒不绝,岁余,又死。绩曰:“天不使我酣美酒邪?”弃官去。
                    自是太乐丞为清职。追述革酒法为经,又采杜康、仪狄以来善酒者为谱。
                    ……
                    其饮至五斗不乱,人有以酒邀者,无贵贱辄往,著《五斗先生传》。
                    ……
                    豫知终日,命薄葬,自志其墓。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7-09-08 00:23
                    收起回复
                      选自旧唐书
                      绩 河渚中先有田数顷,邻渚有隐士 仲长子先,服食养性,绩重其真素,愿与相近,乃结庐河渚,以琴酒自乐。
                      ……
                      绩尝躬耕于东皋,故时人号东皋子。
                      ……
                      临终自克死日,遗命薄葬,兼预自为墓志。
                      (新旧唐书都是在网络上看的。内容有不同。新唐书记录那个和王绩喝酒的隐士叫仲长子光,旧唐书记录为仲长子先。)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7-09-08 00:38
                      收起回复
                        书刘庭式事
                        予昔为密州,殿中丞刘庭式为通判职。
                        庭式,齐人也。而子由为齐州掌书记,得其乡闾之言以告予,
                        曰:“庭式通礼学究。
                        【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
                        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
                        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
                        或劝纳其幼女。
                        【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
                        卒娶盲女,与之偕老。”
                        盲女死于密,庭式丧之,【逾年而哀不衰,不肯复娶。】
                        予偶问之:“哀生于爱,爱生于色。
                        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
                        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
                        【庭式曰:“吾知丧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
                        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弛,吾哀亦忘。
                        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也耶?”
                        予深感其言,曰:“子功名富贵人也。”
                        或笑予言之过,
                        予曰:“不然,
                        昔羊叔子娶夏侯霸女,霸叛入蜀,亲友皆告绝,而叔子独安甚室,恩礼有加焉。
                        君子是以知叔子之贵也,其后卒为晋元臣。
                        今庭式亦庶几焉,若不贵,必且得道。”
                        时坐客皆怃然不信也。
                        昨日有人自庐山来,
                        云:“庭式今在山中,监太平观,
                        面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坂,往复六十里如飞,
                        绝粒不食,已数年矣。
                        此岂无得而然哉!”
                        闻之喜甚,自以吾言之不妄也,
                        乃书以寄密人赵杲卿。
                        杲卿与庭式善,且皆尝闻余言者。
                        庭式,字得之,今为朝请郎。
                        杲卿,字明叔,乡贡进士,亦有行义。
                        元丰六年七月十五日,东坡居士书。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7-09-08 04:10
                        收起回复
                          刘庭式笑着说:吾心已许之矣。
                          我看了竟然想起琼瑶水云间的歌词:我心已许终不变,天地为证,日月为鉴。
                          我觉得,刘和盲女在议娶之前是见过的。刘坚持娶盲女,因为信义,也因为「吾心已许之矣」。


                          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7-09-08 04:17
                          回复
                            我想象中刘和盲女的「吾心已许之矣」是类似这样的:
                            选自《世说新语-贤媛》
                            王汝南少无婚,自求郝普女。
                            (王汝南:王湛,曾任汝南内史,故称。
                            郝普:字道匡,太原襄城人,官洛阳太守。)
                            司空以其痴,会无婚处,任其意,便许之。
                            (司空:指王昶,昶字文舒,王湛之父,官至司空。)
                            既婚,果有令姿淑德。
                            生东海,遂为王氏母仪。
                            (东海:指王承,他曾任东海郡太守,故称。)
                            或问汝南何以知之,
                            曰:【“尝见井上取水,举动容止不失常,未尝忤观。以此知之。”】
                            (王湛年轻时未及订婚,便自己去求娶郝普之女为妻。
                            王湛父亲王昶认为他痴呆,反正也没人与他结婚,便任凭他自己的意思,就答应了他。
                            结婚之后,新娘子果然有美好的容貌和善良的品德。
                            生下王承之后,她便成为王门中做母亲的典范。
                            有人问王湛:“你是怎么了解她的?”
                            王湛说:“我曾见她在井边上汲水,举止容仪安详,没有失常之处,没有任何碍眼不雅的景象,从这些地方就知道她的为人了。”)
                            我猜想,刘的盲女也许就像这则故事的女主角,有让人欣赏的美好品质吧。
                            以上我的脑补。


                            来自Android客户端40楼2017-09-08 04:42
                            收起回复
                              关于刘数年不吃饭而健步如飞,是苏轼听别人说的。
                              但是,关于刘对盲女的情义,却是苏轼亲自和刘本人交流过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17-09-08 04:51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