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之凿凿的,有鼻子有眼的,怎么看都是1986年的康州空姐失踪案手法,
李昌钰的得意案例。
应该算是最早的‘’无尸体判谋杀“”案例了。
不过很奇怪的是:
这基本算是直接证据了,骨屑即使煮过都可能做微量DNA分析的,
为什么FBI说没有直接证据,没有突破性进展呢?
而且,破坏尸体罪呢?妨害作证罪; ,毁灭证据罪呢?如果有骨屑,有DNA鉴定结果,怎么会没有这些罪名?一罪不二罚不能套用在这里吧?
而且,伪证罪的内容起诉书明明白白,只是两次涉嫌撒谎而已。完全不是毁灭证据的罪名。
这托信誓旦旦的指控Z家人不受保密协议,到底想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