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陈。湖南人,于2012年3月16到2013年2月3日在东方市感城镇振兴村移民安置工程工地做施工员,工地承包老板叫陈传松,家住三亚市崖州电话18189809678、、13138969678,谈好工资五千一月,刚开始工资还及时下发。可是十月份以后,就没发工资,共拖欠三个半月工资。说年底发,可是到了年底,就以工程款未下发等理由拖延一年多,后来干脆各种理由搪塞,不接电话,拉黑。
本人从湖南到三亚找了他几次,都找不到人,2017年3月21到26日,本人又从湖南坐车到工程所在地东方市感城镇,找了镇政府镇长及有关领导,得到答复是政府工程款已下发。建议本人去找东方市劳动监察大队,于是去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时间太久,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与陈老板沟通,可是老板根本不想给钱。监察大队建议本人去找东方市司法局起诉,到了司法局见到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的符良忠律师,得到答复有欠条方可起诉,可是老板并没有给我打欠条。因此,胜诉希望渺茫。就这样,本人折腾几天,始终无法要回哪怕一分钱。去崖城找人也找不到,当时感到很伤心,还绝望。
现在国家都在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弘扬我们的传统美德,诚实信用是我们每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最起码得准则。陈传松,请问,作为一个老板,你这样对待真诚为你做事的人,于心何忍,侵占别人的劳动果实,良心过得去么。
特此立贴,希望广大吧友能够尽举手之劳,能够帮本人讨回公道,还这人世间一份正义,在此感谢万分!
本人QQ,353160645 如有私人或要账公司帮本人要回,必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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