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查明,2016年11月4日21时许,朱小虎酒后驾车,沿南京市栖霞区网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小区附近时,追尾一辆小轿车,并顶撞前行。
后以90km/h左右的速度,直行通过一路口,又加速至110km/h左右,行至附近一公交站附近时,与停靠在道路北侧的另一辆小轿车刮碰,并高速强行从即将进站的公交车右侧超车,与公交车右侧发生碰擦后,撞倒在此候车的一对母子。这对母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其事故致七辆轿车受损。事发后经鉴定, 朱小虎当晚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 33.4mg/100ml,超过了酒驾标准,属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