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邱女士反映,她因资金紧张,去年向别人借了22万元一年期的贷款,在新年期间一时没有按期还贷,结果今年5月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正在住的价值百万的房子就直接被卖掉了,她认为自己被陷入到“套路贷”里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邱女士家住在博罗富力现代广场,是一套120多平方的商品房。去年做生意的时候,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在何某的介绍下,她向张某借了一笔贷款。
邱女士
2017年5月23号,是跟何兴达, 就是和兴地产那里,借了他22万。
邱女士说,张某是和兴房产服务公司的老总,而何某是公司的业务员,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止,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率为月息3%,也就是每月缴付利息6600元,利息必须在每月的23日前付清。合同还规定,邱女士以她自己名下的博罗富力现代广场的房产做抵押,在超过2个月未支付利息时,张某有权处理抵押物来抵偿借款。邱女士还说,签订借款合同时,她与何某还签订一份委托书,经公证处公证,她全权委托何某处理这套房产的一切事项。
从2017年6月份到12月份,邱女士一共支付了7期的利息。不过2018年新年期间,她没有按时支付利息。
邱女士:年前的时候因为我遇到困难,确实有利息还不上给他,就迟了几天,他就有暴力行为,家里的大门都给他敲烂了,我较小的小孩在家里,吓的要命。我跟他说要不就卖了房子解决这些问题 我放出中介是120万的。
然而,就在双方协商处理的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邱女士的房子被何某以80万元的低价过户到了借款人张某的名下。
邱女士:5月9号,他就到我家里,威胁我,他说房子是他的,我当时蒙查查,我也不相信, 第二天我就去房管局查,查档确实不是我的名了,是他的名。
邱女士说,因为逾期未及时还上利息,自己价值百万的房子就换了户名,对方清算下来,只剩下2万多元退给她。
邱女士:已经把我房子不是买给别人,是签到他自己名下,张某某名下,他就是一个套路贷,还有他威胁我,有暴力行为,我现在希望要不他还回我的房子,我借他钱还他钱,一就是一 二就是二,要不你不还回我的房子,就把房款(退我)该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邱女士介绍,她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记者在和兴房产服务公司了解到,这里还有一块牌子,叫博伟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张某在外地,无法接受采访,但强调处置邱女士的房产合法合规。
博伟担保公司 李经理
她同意80到100万之间,没有说多少钱,具体价格没有定,但是最终签,合同的日子,她的电话一个礼拜都打不进去,都不接。
(记者:所以你们就以80万的价格把它卖了?)
那肯定是啊。
(记者:大概是退多少钱给她?)
那个我就不清楚,反正就有 。
(记者:是什么时候的?)
上个月啊,她不要,不是我们不给。
工作人员表示,邱女士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们会积极应诉。
博伟担保公司 李经理
现在我们都说了,那个房产可以给回给你,你找个人一次过给我公司,三年过后 ,我们配合你过户,无条件配合你们过户,她又不肯。
就邱女士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律师。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国通
像这种案件,很明显它属于高利贷,人民银行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规定的是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如果3分的话,是明显超过,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一般是按月息2分来处理。
律师指出,市民借款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并保留所有证据,必要时请专业人士协助,获取足够的证据,国家相关执法机构才会受理处置。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国通
遇到类似问题,当事人不要紧张,要采取合理的方法,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非常关键,首先要去房产局办理异议登记,办理异议登记的方式是以配偶或者亲属的方式去房产局办理,异议登记之后,30天内提起诉讼,诉讼的被告为出借人,然后提起撤销权之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所有的证据体现出来,根据提供出来的证据, 可以向相关机关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邱女士家住在博罗富力现代广场,是一套120多平方的商品房。去年做生意的时候,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在何某的介绍下,她向张某借了一笔贷款。
邱女士
2017年5月23号,是跟何兴达, 就是和兴地产那里,借了他22万。
邱女士说,张某是和兴房产服务公司的老总,而何某是公司的业务员,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止,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率为月息3%,也就是每月缴付利息6600元,利息必须在每月的23日前付清。合同还规定,邱女士以她自己名下的博罗富力现代广场的房产做抵押,在超过2个月未支付利息时,张某有权处理抵押物来抵偿借款。邱女士还说,签订借款合同时,她与何某还签订一份委托书,经公证处公证,她全权委托何某处理这套房产的一切事项。
从2017年6月份到12月份,邱女士一共支付了7期的利息。不过2018年新年期间,她没有按时支付利息。
邱女士:年前的时候因为我遇到困难,确实有利息还不上给他,就迟了几天,他就有暴力行为,家里的大门都给他敲烂了,我较小的小孩在家里,吓的要命。我跟他说要不就卖了房子解决这些问题 我放出中介是120万的。
然而,就在双方协商处理的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邱女士的房子被何某以80万元的低价过户到了借款人张某的名下。
邱女士:5月9号,他就到我家里,威胁我,他说房子是他的,我当时蒙查查,我也不相信, 第二天我就去房管局查,查档确实不是我的名了,是他的名。
邱女士说,因为逾期未及时还上利息,自己价值百万的房子就换了户名,对方清算下来,只剩下2万多元退给她。
邱女士:已经把我房子不是买给别人,是签到他自己名下,张某某名下,他就是一个套路贷,还有他威胁我,有暴力行为,我现在希望要不他还回我的房子,我借他钱还他钱,一就是一 二就是二,要不你不还回我的房子,就把房款(退我)该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邱女士介绍,她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记者在和兴房产服务公司了解到,这里还有一块牌子,叫博伟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张某在外地,无法接受采访,但强调处置邱女士的房产合法合规。
博伟担保公司 李经理
她同意80到100万之间,没有说多少钱,具体价格没有定,但是最终签,合同的日子,她的电话一个礼拜都打不进去,都不接。
(记者:所以你们就以80万的价格把它卖了?)
那肯定是啊。
(记者:大概是退多少钱给她?)
那个我就不清楚,反正就有 。
(记者:是什么时候的?)
上个月啊,她不要,不是我们不给。
工作人员表示,邱女士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们会积极应诉。
博伟担保公司 李经理
现在我们都说了,那个房产可以给回给你,你找个人一次过给我公司,三年过后 ,我们配合你过户,无条件配合你们过户,她又不肯。
就邱女士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律师。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国通
像这种案件,很明显它属于高利贷,人民银行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规定的是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如果3分的话,是明显超过,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一般是按月息2分来处理。
律师指出,市民借款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并保留所有证据,必要时请专业人士协助,获取足够的证据,国家相关执法机构才会受理处置。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国通
遇到类似问题,当事人不要紧张,要采取合理的方法,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非常关键,首先要去房产局办理异议登记,办理异议登记的方式是以配偶或者亲属的方式去房产局办理,异议登记之后,30天内提起诉讼,诉讼的被告为出借人,然后提起撤销权之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所有的证据体现出来,根据提供出来的证据, 可以向相关机关进行投诉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