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葫龙国土资告字〔2018〕2号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规 划 条 件 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D-21龙港区龙盘路与龙玉街交汇处东侧80049住宅用地商服用地≤1.8≤25%≥30% ≤50704010000商住比不超过10%
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工作委托辽宁宏基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如参与本地块竞买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独立承担。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用地管理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时至2018年10月8日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联系电话:0429-3055908
联 系 人:云亮,李岩
开户单位: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葫芦岛分行
账 号:12011000015928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
2018年8月30日
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工作委托辽宁宏基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如参与本地块竞买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独立承担。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用地管理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时至2018年10月8日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联系电话:0429-3055908
联 系 人:云亮,李岩
开户单位: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葫芦岛分行
账 号:12011000015928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