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送来5万元司法救助金,你们的关怀和温暖,让我增添了治好女儿的信心。”近日,杨某从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蒙手中接过一张5万元的银行卡时,紧紧握着他的手激动得几度哽咽。
杨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昕昕(化名)的父亲。2012年9月13日深夜,年仅16岁的花季少女昕昕从通城县第一中学回家途径隽水镇某十字街口时,被一辆无证驾驶的小轿车撞倒致特重型颅脑损伤、两肺挫伤,经开颅抢救脱险,但遗留左侧肢体偏瘫,后鉴定为重伤三级伤残、Ⅲ级护理依赖。几年来,杨某为女儿治疗康复卖掉房产、借遍亲友花费207万余元,现已家徒四壁,负债100多万元。由于该案民事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案件发回重审至今未结等,杨某到目前为止只收到肇事司机支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师生募捐款共16.3万元。
今年3月,杨某为女儿能够继续康复治疗向该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院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将这一司法救助申请迅速呈报给该县相关部门审批,为杨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期间,该院办案女检察官还多次走访杨某家庭,送法律服务,送生活用品,多次探望正在康复治疗中的昕昕,与她聊天,为她提供心理抚慰和爱心陪伴,鼓励她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