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我觉得婚姻和恋爱的最大不同:恋爱(前提是那些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更偏向于单纯的喜爱,而婚姻是无数利益权衡之后,充满迁就和成全的互惠互利。
所以如果我的父母再婚,我绝对不会“单凭”自己的喜爱或厌恶,就去阻挠或支持,哪怕我的喜爱和厌恶,也许是重要的,不是没有缘由的。
这种情况下,好好和父母沟通清楚彼此已知的情况和考虑,再是心情,这才是在家庭关系里,我们要去做的事情。
当然,很多事情,是沟通也解决不了的——任何关系,都不可避免会出现裂痕。
王尔德有句话说:婚姻的合适基础,应该建立在互相误解上。
好讽刺,不过也许一段幸福的婚姻,是应该保有一些“误解”:一些自欺欺人的滤镜,一些睁只眼闭只眼的成全。
谁知道呢,也许是我对幸福的婚姻的存在,有一些误解。
不过既然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成熟到可以把事情做错,那也应该成熟到可以把事情做对。
最后这里和大家分享一段经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