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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型潜艇对商船落水船员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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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肯.邓恩(美),译者:橡木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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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科尼亚三骑士镇楼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4-26 23:15回复
    邓恩先生的父亲也是大西洋海战中的一名盟军水手,他父亲的船被U-126击沉,当船发出弃船信号后艇长鲍尔立即停火,38人仅1人死亡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4-2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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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研究过一份记载异常详细且存在对船员在登上救生艇途中遭机枪扫射的指控的案例,该案例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我找来了受伤船员们的医疗报告,报告表明除二人外其余所有人的伤均为破片所致。而这二人中一人是被烧伤,另一人受的是贯穿伤(报告记载如此,并未称其为枪伤)。而此人的受伤经过还被另一人近距离目击:伤者是被一枚炸死了他身旁同伴的105mm炮弹的弹片所击伤。而且U艇离他们很远,远到根本不可能使用较小口径的武器。很少有案例能被记载得这样详尽,这很成问题。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04-2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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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艇携带有3种自动武器:一挺约.30口径的轻机枪、一座或更多的20mm及以上口径高射炮和几把自动手枪。通常在战斗中只会用到前两种,自动手枪通常是用来在救生艇靠近U艇时瞄准着他们。我查到过的所有靠近过U艇的商船幸存者们都表示会有轻型武器瞄准在他们的方向。我觉得没有一位U艇指挥官会在无火力支持的情况下允许敌人靠近他的潜艇,盟军潜艇也是这么做的。仅据我所知就有2个手枪被带上了救生艇的案例,还有一次一名船员将刘易斯式轻机枪带了上去。
        出于以下理由U艇可以合法地用自动武器射击商船。首先,如果在商船发送无线电信号,那么就可以对无线电室开火。他们发送的不是SOS海难求救信号,而是SSS(战争后期为SSSS)信号,表明他们遭到U艇攻击,还会附上商船位置。U艇必须设法杜绝无线电发送,同时发报的行为也使得天线成了合法目标,而附近的地方也难免被波及。许多同盟国无线电员在战斗中表现出了强烈的英雄主义精神,他们坚守岗位发报,直至在敌方炮火中殉职。还有一些无线电员甚至在商船沉没之时仍然坚持发报,最终与商船一同沉入大海。20mm全自动高射炮常常被用来阻止发报,有时摧毁天线就可达到目的,因为在战争前期商船没有紧急发报设备或是快速维修天线的方法。随着战争的发展,潜艇需要更多火力才能阻止发报。在我父亲的案例中,无线电讯号在天线被105mm口径炮弹炸毁后就静默了。
        在战争中后期绝大多数商船都装备了武器,许多英国船甚至在战争开始时就已经装备了武器。她们的武器和操作人员都是合法的攻击目标。用火力压制以阻止敌炮组操作或靠近火炮是再正常不过的。顺便提一下,商船几乎总是装有不止一门炮,她们装备至少一门与U艇甲板炮口径相当的火炮是很常见的,此外她们还备有机关枪和高炮,这些枪炮被安在船只的不同位置。大炮通常被放在艉部,如果有另一门大炮的话它会被安在艏部,机枪和高炮通常被配置在舯部。所有这些武器都是合法的目标并应当予以火力压制,接近它们的人也是可以被射杀的合法目标。这一规定不是针对德国U艇的,所有国家的潜艇都通行这一原则。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4-2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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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敌人的炮火,U艇是十分脆弱的。她们的耐压壳没有装甲保护,只要一发炮弹打穿耐压壳就可以使U艇无法下潜。如果潜艇只能靠在水面航行回家,那么她就几乎等于被判了死刑。这使得艇长们在靠近商船时都非常谨慎,生怕遭到敌人火炮的突然袭击,因为这时仅仅还火是不够的。这些因素使得U艇通常都在较远距离炮击商船,导致艇上的自动武器很难准确命中目标,而艇长要想看清商船甲板上正在发生什么就更难了。
          如果商船在U艇的机枪射程内,那么商船上的各式机枪也一定可以打到U艇,U艇的枪炮组和船桥上的船员们都一样无处可躲。靠敌商船那么近是非常危险的,U艇艇长又要为他部下们的生命负责。而实际上潜艇枪炮组可以仰赖的保护只有潜艇自身较小的投影。
          试图杀死商船上的船员实在是浪费弹药之举。目标太小了,而且还会尽可能快地移动或找掩护。如果你执意要谋杀这些船员,那么等船沉了之后再朝水中的他们开火会更容易一点。这样一来你进行谋杀时他们的枪就不能对你造成任何威胁。不过唯一一艘被证实犯下此类案件的U艇是U-852,而后来她的艇长埃克因这种行为被逮捕、审判并处决。事实上,那位艇长只是想清除水面漂浮物以免盟军飞机察觉有U艇在该海区活动。可是他做得太过火了,他停留在那片水域用机枪和手雷清除漂浮物时连带着也清除了抱着它们的落水船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U-852的艇员们在被迫弃艇后也报告称在水中的他们遭到了攻击潜艇的飞机的扫射。这也可以成为一起射杀落水者的案件,只是这回受害者是U艇艇组。射击这些落水的U艇艇员也可以被视作一种暴行,但如果你要搞个明明白白,你得花很大力气去发掘真相。这就是“战争迷雾”。
          下图是U852艇长艾克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4-2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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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类案例中,我们(同盟国)倾向给那架飞机做无罪推定。毕竟盟军没有向无助的落水者开火的惯例。而另一方面我们却不倾向于给U艇做无罪推定,因为我们的宣传使我们(错误地)相信U艇确实有这一惯例。要是去问落水的U艇艇员敌方飞机是否有过此暴行,你就会发现要把这类东西整理清楚是多么困难。记着,战时宣传也使U艇艇员们相信他们也会遭到敌机的机枪扫射,而其中一些人或许的确遭到了扫射。我的观点是:当人们身处枪口之下时非常容易产生错觉,而战争迷雾又使发掘真相变得极为困难——即便可以找到目击者。
            和U艇艇员们一样,商船船员们在遭到攻击时也同样守在他们固定的岗位上,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看清楚外面发生了些什么。弃船时他们通常得跑进指定的救生艇中,而当他们进入了那艘救生艇后又常常发现它已经被炮火或弹片损坏而无法使用,这时他们就只好抢一只木筏或是扒上另一艘救生艇。当U艇向商船开炮时船员们本能的反应就是从背离潜艇的一侧逃入水中。这使得U艇艇长很难判别该船是否已经被弃,只得继续瞄准商船开炮,波及一些并未被瞄准的船员。在船的另一侧入水的救生艇依然受到U艇主炮的威胁:甲板炮炮弹常常直接贯穿船体,而炮组瞄准的又常常是吃水线。如果你的救生艇在船只另一侧的水面上,那么你的处境依然凶险。在我父亲的案例中,一枚105mm炮弹贯穿船体和油箱而过,并在救生艇正要入水时爆炸。炮弹不仅掀翻了救生艇还溅了不少人一身滚油。引用曾获商船队卓越服务勋章的船长的记录:“唯一可用的救生艇被弹片打出了窟窿,而当我们放下那艘救生艇时,一枚炮弹击穿了油箱,泼了船员们一身滚油……”
            一位倍受尊敬的历史学家拎出了这起事件并总结出了“当救生艇被放下时,它遭到了机枪扫射”的结论。当你有一个预先倾向时,你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个失实的结论。当救生艇在商船的另一侧被放下时,U艇指挥官根本不知道救生艇在那里。105mm火炮是瞄向吃水线以击沉商船的,而不是用来杀死他们根本就看不见的在船只另一侧的船员。这个例子倒是一个关于此类谣言起因的典型案例。我是因为手头上有U艇的作战日志、我父亲和达内尔船长的目击以及船长家信中的详细记录才得以知道真相。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04-2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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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在1947年出版的,50年来一直可供人们阅读,出版那时很少有作家和历史学家会给敌人做无罪推定。据我所了解,这个结论已经被未经质疑地收录进了三本书。类似事件中有一些因历时过久而无法追溯并推翻,但最令人伤心的还是根本没有人去质疑它们。许多作者们会不经怀疑地引用来自权威的内容,不过这也难怪他们。查证书中的每一份陈述是不切实际的,而对于遇难船员的家人而言这也没有多大帮助,这些家属之中有的认为他们深爱的人就是被谋害的(实际上并没有)还有的一直活在亲人战时遭遇的阴云之下。写历史是一份要求很高的工作,真相和谬误都是出自一支笔。有时战争迷雾是那样浓厚,以至于你根本看不清背后的真相。
              一艘载着带贯穿伤尸体的救生艇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遭到了扫射。但你得把所有可能造成这种创伤的原因一一排除才能下此结论。这类尸体通常是被直接海葬,而个别上了陆地的也极少被解剖。于是就很容易被假定一个最糟糕的情况。
              当商船船员们只得在面对潜艇的一侧(通常这是因为仅存的救生艇就在这里,或是在更安全的一边船只的倾角太大以致救生艇无法放下)冒着潜艇的炮火撤离时,U艇艇长或其他一名军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立即命令停火。而能见度、天气、烟雾浓度及距离都会加大判断商船船员动作的难度。不管怎样,除开对敌驱逐舰和飞机的必要警戒,U艇艇长通常一直在观察船员们到底是在弃船还是在发送无线电报或操作武器,就此他可以下令暂停射击或是转而瞄准无线电天线及商船火炮。
              在我父亲的那个案例里,弃船命令是通过鸣几声汽笛发出的。U艇艇长也听到了汽笛声,于是他立即停止了射击——即便他还没有看见救生艇被放下。这在我查找到的其他案例中都没有发生。弃船命令只是口头下达的,U艇指挥官直到看见救生艇被放下前都无法知道商船船长已经下达了弃船令。考虑到当时的能见度状况以及从商船到U艇的距离,U艇艇长很多时候无法判断商船船员是否正在撤离。于是U艇持续炮击,造成人员伤亡。
              还有更麻烦的,有时有些船员因各种混乱、恐慌或是官佐殉职而提前弃船。于是又有一些人跟着他们跳下海,这意味着虽然弃船令还未被下达,但大家已经在执行它了。如果船只在当时仍在移动,那么仍可以理解为商船仍然想逃走,这使得船只成了一个合法的目标。如果在商船仍在移动时就放下满员的救生艇会导致救生艇翻覆并且它里面的船员会被甩出去,商船的官佐们都知道要在命令弃船之前先停下船只。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4-2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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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盟国海军官兵与同盟国商船船员的训练标准和身体素质有着天壤之别。许多美国商船船员都是由于没法通过海军体检的才加入商船队的。他们中有断肢的、瞎眼的、太老的、太小的、不会游泳的,甚至还有语言不通的外国人。大多数最底层船员甚至没有经过正式的训练——他们的功夫都是在海上练的。菜鸟和语言不通者不知道该听谁的,或是根本不能在起火或沉船的时候团结一致——因为那时他们正忙着躲子弹躲弹片。但绝大多数这类人都在危机中表现得非常可敬,只有极少数会彻底陷入恐慌之中。在许多、许多的案例中,这些船员们表现出了极强的英雄主义精神。
                假如这些勇敢的人们在鱼雷攻击中生还,他们大都会选择立即回到海上工作。我写这些是为了说明战斗中的混乱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正规海事训练的海员们而言更加要命。他们更容易在错误的时间死在错误的地点,也更容易受伤。这些奇奇怪怪的伤亡案例使得战争迷雾更加扑朔迷离。
                这些海员明知道他们可能被活活地烧死、在大洋中心被孤零零地渴死或是被鲨鱼活活地吞噬。但他们也知道他们的祖国需要他们,为了永恒的光荣,他们选择了出海,而他们中有不少人再也没能回家。
                在我父亲的案例中,船员们有一位优秀的船长:格斯·沃伦·达内尔,他懂得平时多进行逃生训练才能使得战时所有人都确切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许多和达内尔船长同船的海员们都相信他的航海技术、他的判断力和他的领导力。当那一刻来临时,他的船员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冷静有序地弃船。此后船员们都为此称道他们的船长。不过,不是所有商船都有幸有一位像达内尔一样富有经验的船长。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04-2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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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装商船的炮组是操作武器的军人,他们希望能尽可能久地坚守阵地——只要有一丝击伤敌人的希望(但许多时候商船炮手会由商船船员兼任,特别是战争初期炮手不足的时候)。而坚守炮位直至最后一刻使得U艇指挥官更加难以下令在商船船员弃船时停止炮击。有时炮手们在船员弃船时会选择留在商船上以期待U艇的靠近,然后在船只沉没之前命中敌人。U艇指挥官们知道敌人的这个把戏,所以他们怀疑敌人在假弃船时便会再次向商船开炮。我不止一次读到过U艇在停止炮击靠近商船时突然遭到炮击的案例,有时潜艇艇员在匆忙进舱时甚至把机关枪遗弃在了指挥塔上。
                  有时候商船火炮在船员弃船时仍在开火,或许炮手们是想要以火力掩护船员们撤离。这种情况下U艇当然会继续开炮,于是有一些只想撤离的船员在弃船时丧生。
                  在一个案例中某艘U艇因“不给船员们弃船的时间”而受到指责。不过该事件发生在《捕获法》(美国人从来不遵守这玩意)被废止很久以后。而如果商船没向U艇发出弃船信号且船员们看上去也不像正在弃船,情况就很不同了。有些U艇指挥官会间断炮击以观察船员是否在弃船。但据我所知,并没有任何一支海军会要求军人们做这种观察。
                  补充一下。U艇会用小口径枪炮击沉或是引燃商船。20mm机炮和.30口径机枪可被用以拦截或是击沉帆船及其他小型船只,以节省鱼雷和大口径甲板炮的弹药。在射程之内的任何人都有被击中的风险,虽然上他们并不是被瞄准的目标。
                  如我所言,U艇帮助落水者的案例多如牛毛。潜艇兵捞起落水者、讯问他们并将他们安置在救生艇或救生筏上。潜艇兵常常会告诉落水者他们的方位以及前往陆地的航向,有时他们会送食物、淡水乃至指南针。他们常常为商船幸存者们提供医疗援助,有时还会送药品和香烟。
                  只要翻阅阿瑟·R·莫尔的书《A Careless Word… A Needless Sinking》,你就能够找到好几打U艇帮助落水者的案例。这些案例中也包含有身为前商船海员的作者自己找到的商船海员的证言。书里同样引人注意的是作者没有提及任何一起U艇扫射落水船员的指控——不过书里倒是有关于日本潜艇扫射落水者的案例。
                  U艇的任务是击沉敌人的船舰,她们在执行这一任务时会尽可能减少伤亡。U艇一次巡逻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击沉吨位的多少,而不是杀死敌人船员的多少。U艇艇长们不会记录报告(或根本就不知道)敌船员的伤亡。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04-2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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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艇战的运作在战后被纽伦堡法庭仔细调查。邓尼茨最初遭到的控方指控包括下令射杀商船幸存者,而当辩方证据呈堂、辩方辩辞陈述完毕之后,这些针对邓尼茨的指控就被撤销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4-2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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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2年9月12日,拉科尼亚事件发生。因为uboat.net上关于此事已有详尽介绍,我这里就不再赘述。简单说来就是一架美国轰炸机袭击了甲板上站满了幸存者、后边拖着几艘装满幸存者的救生艇、防空武器被用红十字旗盖住的德国潜艇U-156。亲自下达救援命令的邓尼茨对于盟军(美军)无比愤怒,于是他制定了拉科尼亚命令。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9-04-26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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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令内容如下:
                        一、禁止救援沉船幸存者,禁止下列行为包括救捞生还者、帮他们坐上救生艇、扶正倾覆的救生艇和提供食物饮水。
                        二、之前发布的俘虏船长和轮机长的命令依然有效。
                        三、只救援对我们有用的敌方幸存者。
                        四、硬起心肠来。记住,敌人轰炸德国城市的时候可没有顾忌妇女儿童。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4-26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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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莫西·P·马立根的《Neither Sharks nor Wolves The Men of Nazi Germany's U-BoatArm 1939-1945》一书中记载:
                          “在这之前,他[指邓尼茨]一贯给予U艇官兵们在不危及自身的情况下进行人道主义救助的自由。而如今盟军的空中威胁日趋增加,使得U艇指挥官们难以判断自己是否真的安全。于是邓尼茨就把进行人道主义救助的自由给取消了,正如他后来所说:‘我不想给潜艇指挥官们自己做决定的机会’”
                          拉科尼亚命令在纽伦堡审判中被理解为“下令射杀幸存者的命令”——这也是U艇扫射幸存者这一谣言的起源之一。不过U艇部队并不是这么理解该命令的,这也同样不是邓尼茨的意思。命令的内涵一如其中所言,而命令之中根本没有提到射杀幸存者。埃克的律师打算以埃克误解了命令来为他辩护,而埃克自己却拒绝了他律师的这一方案,他这一点还是值得称道的。
                          《Neither Sharks nor Wolves The Men of Nazi Germany's U-BoatArm 1939-1945》一书中还说:
                          邓尼茨这一与残杀八竿子打不着的命令在1942年9月28日成了希特勒、雷德尔、邓尼茨三人在柏林帝国大厦中所开会议的讨论内容。希特勒就拉科尼亚事件建议海军贯彻彻底杀死商船幸存者的命令,他说:“给救生艇中的幸存者们提供帮助或是给予他们回家的导航是荒唐的。我特此命令商船以及她们的船员应当被毁灭,哪怕船员们正在救生艇之中。”会议现场的一人记录了邓尼茨的回应。
                          “不,我的元首。射杀沉船的幸存者违背了作为水兵的荣誉。我不可能下达这样一个命令。我的潜艇兵们都是志愿入伍的,他们抱着光荣战斗的信念与敌人殊死斗争。作战中的道德准则会被这样的命令破坏。我必须请求您收回这一命令。”
                          于是希特勒让步了,他用维也纳口音说:“你爱咋地咋地吧,但不要再提供帮助或帮他们导航。”当时没几个人敢和希特勒唱反调,而能坚持己见的则更少。邓尼茨应当有自己的价值观,但或许他是从他手下的潜艇兵们的角度来判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许多U艇部队的官兵根本没有执行“不得帮助幸存者”的命令,尽管拉科尼亚命令在9月17日和20日两次被发送给身处大洋的U艇,且这一命令也被写入了U艇作战的行动准则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04-26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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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几个违反命令救援幸存者的案例只是众多此类行动的冰山一角:
                            “本杰明·史密斯”号
                            1943年1月23日
                            U-175(艇长布伦斯)
                            提供医疗方面的援助与照料;提供食物、淡水、美国香烟以及前往陆地的方向。布伦斯艇长还告知船员不久就会有船把他们捞起,U艇在离开时还祝愿他们好运。
                            “东印度”号
                            1942年11月3日
                            U-181(艇长吕特)
                            提供淡水和陆地方向
                            “茱莉亚·瓦德·豪”号
                            1943年1月27日
                            U-442(艇长海塞)
                            提供陆地方向
                            “理查德·卡斯韦尔”号
                            1943年7月16日
                            U-513(艇长古根堡)
                            提供香烟与火柴
                            “理查德·D·斯佩特”号
                            1943年3月10日
                            U-182(艇长克劳森)
                            提供淡水、食物与医疗
                            “罗伯特·培根”号
                            1943年7月13日
                            U-178(艇长多梅斯)
                            提供陆地方向
                            “罗曼尼”号
                            1942年9月24日
                            U-617(艇长布兰迪)
                            营救生还者
                            “苏格兰之星”号
                            1942年11月13日
                            U-159(艇长维特)
                            维特原本打算把船长抓走,但在船长说他是船上唯一懂得航海导航的人后就放走了他。U-159还向船员们提供了食物、香烟和绷带。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04-26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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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厄纳.鲍尔、尼古莱.克劳森、沃尔夫冈.吕特、威廉.多梅斯、维特、古根堡、阿尔布莱希特.布兰迪、海因里希.布伦斯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9-04-2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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