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与神游
──重读《红楼梦》后四十回
作者:孙康宜
(孙康宜,美国著名华裔汉学家。原籍天津,1944年生于北京,两岁时随家人迁往台湾。1968年移居美国,曾任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馆长。现为耶鲁大学首任Malcolm G.Chance’56 东亚语言文学讲座教授,曾获美国人文学科多种荣誉奖学金。2015年4月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学院院士。2016年被选为台湾中研院院士。)
今日读《白先勇细说红楼梦》一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 年四月重印版), 发现有关《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 白先勇的看法居然与我二十多年前的看法不谋而合, 令我感到惊喜。
他说:“ 我完全是以小说创作、小说艺术的观点来评论后四十回。 首先我一直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的续作……《红楼梦》人物情节发展千头万绪, 后四十回如果换一个作者, 怎么可能把这些无数根常常短短的线索一一理清接榫, 前后成为一体……后四十回本来就是曹雪芹的原稿, 只是经过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过罢了”。 (第16-17 页)。
孙康宜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已有多年不教《红楼梦》了,所以在1993年春季又重新教起《红楼梦》时,一切感到十分新鲜。其中最奇妙的发现是:这次重读这部小说,特别欣赏后四十回,而且情节意象都能牢牢记住。从前读《红楼梦》,由于全受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深信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笔,于是总是匆匆阅过,不愿下工夫,难怪对其中所演细节(除了“黛玉之死”、“宝玉当和尚”,以及“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等大事以外)均不记得。
这次重读后四十回,自己痛下决心要以“细读”的态度给予一个公平的文学评价,尤其是现在红学界对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一说,已因证据不够充分而“发生动摇”(见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北京,1990年)。此外,宋浩庆在其《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一书中又以颇能令人信服的观点证据来彻底反驳“高鹗续书”说。这种种原因都促使我仔细重读后四十回,决心不再盲目相信前人的“定论”。
最感到高兴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虽发现其中有所谓“瑕疵”的语句,但直觉告诉我,大体上或多是曹雪芹的笔墨,而高鹗也只是“截长补短”而已(见程伟元:《红楼梦序》,1791年程高本)。而且据我研究高鹗生平着作的心得,以他那种“缺乏想象”的名教儒者,不大可能创造出后四十回那样生动的小说文笔。
首先,最有趣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我个人感触与小说主人翁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情况酷似。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发生在一百十六回,即全书倒数第五回,它与书开头第五回的宝玉“初游”太虚幻境自然是互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第五回宝玉看过“金陵十二钗”册子之生命预示后,完全不记得(因为恍恍惚惚,由梦中惊醒);但第一百十六回的重游经验却使他完全记得:
宝玉睁眼看时……遂把神魂所历的事,呆呆地细想,聿喜多还记得……
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竞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
这种“记得”与“不记得”的基本差异甚为重要,所以着名的《红楼梦》评者护花主人曾如此说道:“宝玉初次之梦是真梦,所以画册题词俱不记得;此番是神游幻境并不是梦,故十二首诗词俱牢牢记得,读者莫亦作梦看。”(《红楼梦三家评本》)
读了护花主人的评语,顿然使我大梦初醒。原来我此次之所以能记得那一向被忽视的后四十回情节,乃是因为自己下意识想从天真烂漫的“梦境”进入明理成熟的“悟境”——盖因寻求“悟境”才能体会“神游”的意味。无形中在那神游的自由阅读中,使我深深领悟到《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本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有前八十回的痴情浪漫之宝玉,才会有后四十回的“无情冷淡”之宝玉(“哪知宝玉……竟换了一种,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六回)。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也就是庄子所谓的“逍遥游”。
神游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一种觉悟性的自由——故它有别于不自觉的梦境。此次重读《红楼梦》,使我领会到“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恕我套用余英时的词句)——这两个世界便是“梦”的世界和“神游”的世界。我以为前者大致落实于前八十回,后者则在后四十回中随着情节的发展愈加明显。但更重要的是,这神游的(悟的)境界本来就建筑在梦的幻境基础上。我认为这种由梦至悟的构想,若无曹雪芹家庭遭遇和个人经历的人,是写不出的。
当然,这样的细读观察完全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在逻辑上无法证明《红楼梦》今本一百廿回大多是曹雪芹的原稿。但在我看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个“艺术”整体无疑。而且除非有更有力的证据,我们实在不必怀疑程伟元的《红楼梦序》——程伟元说,他数年来收得《红楼梦》20余卷,后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细阅之下,因见四十回“漶漫不可收拾”,才同高鹗“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所以他与高鹗基本上只做了编辑的工作,高鹗并非后四十回的作者。再者,与曹雪芹交情甚厚的友人,如敦敏、明义等,均看过曹雪芹的全书原稿。而程高本出版的那一年(1791年)这些友人仍然在世。就如宋浩庆所说:“如果程高本《红楼梦》完全违背曹雪芹的《红楼梦》原稿,他们作为曹雪芹的好友,作为《红楼梦》的笃好者,怎能容忍?怎会一言不发?……”(《红楼梦探》)
当然,正如刘梦溪所说,由于目前“缺乏实证”,后四十回的问题“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红学》)。其实胡适也称赞后四十回的许多精彩文字,例如鸳鸯之死那段(一百十一回)。但因为胡适断定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他以为程伟元骗人,因世上哪有“这样奇巧的事”,能忽然在“鼓担上得十余卷”?),于是后来的学者大多人云亦云,不愿细读后四十回,更不愿赏析那一部分文字,可谓“自我限制”(self—censorship)。今日几乎无人不知胡适在建立红学典范上,其功不可没,但仅在“高鹗续笔”一点上,造成了不可补偿的害处,用英美诗人艾略特的说法,这就是所谓“一个伟大艺术家也可能产生坏的影响力”了。
后记:写完此文后,才发现周策纵先生早已主张程、高所说非谎。在其《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集》序中,他更否定了高鹗为后四十回作者之说,明确指出“高鹗实在没有着作权”(见“红楼梦大观”,香港《百姓》半月刊,1987年,页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