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出借人致大股东中华供销总社的一封公开信
中华供销总社,中国佳农:
我们是百善出借人,针对最近三个月百善平台不能兑付出借人的资金并要求大股东依据“国十条”先行收购平台债权兑付出借人资金,经过多次找到大股东,发现大股东在“甩锅”,针对大股东“甩锅”说词,做为出借人有如下疑问,望中华供销总社大领导面向全国出借人给予公开解答,而不是找出来一个所谓的保卫处,所谓的公司负责人出面解答。
甩锅说词一:供销总社出面说,谢永私刻公章,变更股权。
疑问:如果说私刻公章就能变更了股权,为什么不去私刻中石油,中石化的公章,那样岂不是更有实力背景,投资人岂不是更加信任百善?谢永即使能够私刻公章变更股权,那么做为总社和佳农领导代表刘磊,闫宁,韩建英,宋卫国为什么屡次以大股东身份参加百善的各种大型会议并代表领导讲话?有视频资料为证,何况在国家工商信息网上中国佳农占股80%是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是你说一句私刻公章就能圆过去这个谎言的,何况每年的工商年检都会发现这个问题,入股两年之久,做为一个国家正部级的部位之一下设冠以“中国”名头的一级子公司,能说的过去吗?这种管理体制能对得起纳税人吗?这种“甩锅”说词岂不是让人耻笑???
甩锅说词二:供销总社信访接待李主任说,没有中国佳农这么个单位,也出过什么所谓的申明,而且还说“企查查”等国家工商信息网网站查询信息不准,都是不负责任的网站(有语音资料为证)
疑问:请问总社领导,信访接待主任不是看大门的老大爷吧?这么没有水平的“甩锅”说词,做为普通人都感觉到可笑,不知道纳税人供养的父母官是如何做到的?
“甩锅”说词之三:供销社的所谓解决问题的人出面说自己也是“受害人”,要出借人报案,想用报案化解自身危机。
疑问:一个正部级的单位是如何成为“受害人”的?如果百善不出问题,那么你这个“受害人”是不是依旧在享受大股东所得到的利益?无论这个利益事多少,哪怕一块钱,大股东也是既得利益者。
总之,大股东“甩锅”明显,出面解答问题的人级别不够根本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如果没有“中华”“中国”字样的央企站台背书,出借人认识谢永是谁?望总社大领导能够站在国家政局稳定和人民利益的角度上,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