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主城区设置监测点的通告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主城区设置监测点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全县居民身体健康,经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日24时起,对进出城区的车辆、人员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在县城辖区外围设置5个疫情监测点,通告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及分工
1、磁州路与中华慈大街交叉口西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磁州镇负责。
2、迎宾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北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住建局负责。
3、107国道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东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城管局负责。
4、107国道与磁州路交叉口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交通局负责。
5、友谊大街与和谐路交叉口南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公安局负责。
从即日起疫情管控期间,上述5个路口设置为进出县城路口,县城内其余进出城路口一律封堵断交,不允许任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
二、人员配备
按照每个监测点分别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牵头单位必须由一名局级干部带队,并至少配备2名人员24小时在岗,负责协调做好监测点现场各项工作;卫健局负责配备2名医护人员及电子测温仪,负责进出县城人员的测温工作;公安、交警各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各监测点的交通指挥和治安。
三、封堵措施
除上述5个路进出口外,其它进出县城大小路口统一采用固定彩钢瓦方式进行断交封堵。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道路的封堵,磁州镇负责涉及村庄社区及其它所有进出县城各种路口的封堵。
四、通行要求
1、除设置的5个进出城路口外,县城内其余路口一律断交,不允许任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
2、县城区以外的县内车辆、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3、县城区内的城中村、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4、对运送医护物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以及垃圾清运车、医疗**转运车等特种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车证相符,在出入口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出入。
二〇二〇年二月一日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主城区设置监测点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全县居民身体健康,经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日24时起,对进出城区的车辆、人员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在县城辖区外围设置5个疫情监测点,通告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及分工
1、磁州路与中华慈大街交叉口西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磁州镇负责。
2、迎宾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北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住建局负责。
3、107国道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东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城管局负责。
4、107国道与磁州路交叉口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交通局负责。
5、友谊大街与和谐路交叉口南侧进入县城方向设置监测点,该监测点由县公安局负责。
从即日起疫情管控期间,上述5个路口设置为进出县城路口,县城内其余进出城路口一律封堵断交,不允许任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
二、人员配备
按照每个监测点分别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牵头单位必须由一名局级干部带队,并至少配备2名人员24小时在岗,负责协调做好监测点现场各项工作;卫健局负责配备2名医护人员及电子测温仪,负责进出县城人员的测温工作;公安、交警各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各监测点的交通指挥和治安。
三、封堵措施
除上述5个路进出口外,其它进出县城大小路口统一采用固定彩钢瓦方式进行断交封堵。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道路的封堵,磁州镇负责涉及村庄社区及其它所有进出县城各种路口的封堵。
四、通行要求
1、除设置的5个进出城路口外,县城内其余路口一律断交,不允许任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
2、县城区以外的县内车辆、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3、县城区内的城中村、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4、对运送医护物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以及垃圾清运车、医疗**转运车等特种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车证相符,在出入口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出入。
二〇二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