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海南政法部门一封请愿书,求领导给我一个公道!本人于2018年5月在海南儋州市务工,五月中旬在儋州市中心大道夜电酒吧门口被一群人砍伤抢劫,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抢走金项链一条,当时报案,接警的是儋州市东风派出所张姓警官,当时有抓住其中一名行凶男子,后面警方给的说法是没有立案被取保了,必须要等到伤情鉴定结果才可以立案,而伤情鉴定必须等到两个月后伤好了才能坐,等到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又迟迟不予立案,说对方要求私了,本人不同意私了,就一拖再拖,本人是外地务工人员,因经济困难,无法做到长期前往派出所追案,给当时接警警官电话咨询,对方也不予理会,不接电话,时至今日2020年2月17日都没有任何结果!求求大家帮忙转发,能让相关领导干部们看见我的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