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只有一个!凶手是杰森,乐队指挥。
分析:
演出时间是8:30。按邦德说,接他应该是8:10,死亡时间是8:00.
邦德说:像以往那样8:10驾车去接他。这题的信息比较模糊,8:10驾车去接他可以理解为8:10接上他,也可理解为苏姗8:10出发去接他。无论那种,都说明,接上邦后,他们会在8:20左右到达音乐厅。这个“接他”即可能是从家,也可能是从路上某地,比如车站。邦的说法是比较容易证实的,因为是像以往一样,经常如此就较易证实。
房东显然后苏关系密切,了解她的私生活和日常行动。她说的与邦说的相反,但不能做为她或邦两人说谎的证据。因为很有可能房东有些事并不完全知道。
而乐队指挥杰森,提出了一个与案件无关的证词,说明苏不需要排炼,这个证词的意义就是为了限定苏的活动时间和行动范围。即苏可以在8:00左右出发并在8:20左右到达音乐厅,且她不会提前来彩排。
邦、杰、房东,都知道苏要去参加音乐会。而房东说苏不演出,但可能是她的信息不全,苏可以随时改变想法。邦和杰都知道苏会参演,这是肯定的,所以如果邦说谎,杰就能直接戳穿,反之亦然。指挥杰证词说苏不用排炼意在说明演出前,他与苏不会接触。
说几个疑问。一是紧身短裙,会有这样一种判断,即演奏大提琴不能穿短裙,但上台前是有可能换装的,且乐队应该是有统一服装的很有可能在音乐厅演员都要换衣服。所以不能据此判定邦德说谎,且这种谎太容易被揭穿,苏参不参加演出,当然会有同事和指挥知道。
二是因为原题的模糊,很多会产生歧义,比如苏躺在车里,一般来说,在前座不能说成是躺,即使是歪倒在前座,也不是躺。同时也没有交待车里是否第一现场,信息量太少。
更多的可能性是,指挥在苏的家见了苏,先开枪打了她的腿,可能是走火,也可能是先控制她的行动,然后再一枪击杀。然后把他放入车中。然后立即赶回音乐厅。当然也可能就是在车上直接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