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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严肃的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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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 | 刑部】——刑部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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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0-04-04 21:06回复
    (重新梳理着那货郎的卷宗,又望向那对作为证物的耳坠,只觉头疼,思绪亦不觉漂远,那耳坠主人之事,因刻有姓名,故而很快便也调查清楚
    陆田附近仅有那么个村落,而村里头名字带惠的,寥寥无几,一一排除后,最终寻出了主人,于家中守贞的池惠娘,这过程自也不易,池氏夫前几年醉酒失足跌死了,其多年来为亡夫守贞,又以刺绣织布等供养小叔读书,在村中也颇得美名。
    因着这层关系,最终带人回来审时,还是寻了其他借口的,起初她自不愿承认,但待取出耳坠后,便只能认了,原是她早与货郎有私,但婆母严厉,以孝道压制,故纵然池大郎去了,她亦不得改嫁,只能与货郎偷偷摸摸,而耳坠,是货郎去邻村前,送她的,至于为何深夜去寻耳坠,是因当时货郎漂至湖边时,她恰好也见着,厥后醒来便发现耳坠不见了,因是定情物,货郎处亦有一只刻有姓名的耳坠,她恐私情爆出,无处容身,故冒险去寻。
    虽无法断言其话真假,但按着仵作所言的货郎身亡的时辰看,当日池氏正同村中其他妇人一块织布,并无分身功夫,至此,案件又陷入僵局。)


    2楼2020-04-0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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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起因暂且明了,我二人与上回归来,写了案卷递于上官,上官阅后不语,只将这案于我二人,道兄弟齐心,案件定然可破。得此言,诚惶诚恐,我二人自科举过后,循规蹈矩,不好跃前辈风采,大多跟随其审案写卷,如今日这般我二人全权负责,实算是第一遭。然我二人也知,刑部任重,新人入此,多为先学查察,阅历攒齐,再独断案,是以,也并非将我二人故意搁置,实则用心良苦,培我二人。至此,我二人明,对此案当是用心。执茶两盏,分一盏予他)
      :按证言可观,池惠娘定然不是凶手,只若是这般,货郎之死又该重思。
      (货郎之死除池惠娘外,再无旁人所见,若是她一人之语定然存疑。只寻过村中旁人,细细盘问,也可知那夜池惠娘去往湖旁前于人共聚,分身乏术,虽后半夜离去过,去时只身一人,并无凶器,归家虽晚,可观货郎之尸,仵作所言死去时间,也可知并非池惠娘所杀。是以,池惠娘并非此案凶手。一时二人当真是无言以对,只反复翻阅案卷,又观仵作书,案上所摆也多是近日所寻证物证言。)
      :阿兄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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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20-04-0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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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将此案定为林匪之行,我亦看过过往卷宗,货郎进货那带确有一窝林匪,但因山势险峻复杂,又无人带路,加之那伙林盗劫财不动人命,加之有时得了财物后,还会将人安全送出山中,故而至今不曾派人去剿”
        (虽说货郎之尸是在京畿陆田处,但追溯起来,他是一路顺着河流漂尸而至,而非是在陆田处遭人杀害,再来按仵作验尸后推断出的时日来看,那日正是货郎入山收取货物第十日,按其家人的说法,也是返程之日,因那日下了大雨,故而当夜货郎不曾归家,家中之人也并未有其他想头
        但林盗杀人一说,且不论林盗品行如何,虽说对生意人而言,钱财固然重要,但身家性命方才是他们最重视的,而货郎此人,能言善道,村中人人称过一声好相处,由此可见,其性玲珑,再退一步,货郎于京畿与山间来往多回,已是老江湖,必然也撞过林盗不少回,怎的就会突然不理智的激怒林匪?)
        “现下最重要的,当是寻到货郎身亡之处,可那段河流太长,以至于派去探查的人至今不曾勘查完,虽说也有不少地方也陆续寻着货郎的货物,但那泰半都是顺水漂去的,再来”
        (顿了顿,继续道)
        “那些地方也离山间甚远,若真是林盗杀人,何须大老远的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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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20-04-0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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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阿兄所言,此卷宗我亦看过。
          (因上官对此事的看重,因而叫我也上心几分,初始虽不大明了上官为何,却也长了个心眼去翻了翻那官衙所递写卷宗。为谨慎行事,又翻阅过那地附近所出林匪案,案卷所写多有林匪抢劫,担大多数并不伤人性命,加之那地复杂,易守难攻,少有人报官。官衙也因此暂放那林匪一事,只多派人巡逻。只货郎案,若按官衙所写来看,应是不该,货郎走南闯北,各地进出买卖,那地走的并不少,若出事早该出事。且观证言,那货郎做买卖靠的就是一张巧嘴,若是轻易便说出些什么让林匪伤他性命的话,大抵是不可能的。)
          :根据死亡时间,应是货郎从外进货归来,此时应该归家,却不知为何去了湖边。想来,是与这池惠娘相约,且二人约的也急,不然他也不会带着货物而去。
          (沉吟片刻,又道)
          :又或许,就是故意带着货物而去,掩人耳目。
          (按池惠娘所言,二人本就是私下行事,虽约到了少有人去的湖边,可万一叫人撞见不就让人发现二人有了私情。是以,才带了货物,若是被发现也可借口是二人买卖货物。再观卷,指一处)
          :此处所记,货郎脚底沾了水烛香蒲,此物只小路间有。若是林匪抛尸,何以会让货郎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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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20-04-0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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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20-04-0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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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不觉,你忘了,货郎入山归来有十日之久,无信鸽差使一类的,她二人如何能联络上?”
              (而砚苏所言的,带上货物掩人耳目,我却也自是信的,池惠娘与货郎已交往三载有余,他二人能不露马脚,便胜在一个稳字,村中也有人见过他二人在一处,但因在青天白日,又是人人可见着的地方,加之池惠娘多托货郎买卖,且有贞孝名在身,故而至今不曾有人生疑过,她与货郎相约,多半是在货郎每月入山前说好,泰半时辰都是约在货郎归家日,而她总以照顾病弱的老娘为由,提前离开池家一日,好与货郎于湖边私会。)
              “至于货物,按池惠娘的说法,因前日风雨交加,村中存放布匹的草屋因年久失修,故而被雨水浸透,废了不少布匹,因要交货,故而她无法抽身,只得失约。”
              (顿了顿,继续道)
              “我倒是觉得,许是因她失约,货郎久等不到,便打算带货归家,但却在途中出了意外,至于水烛香蒲,这却是提醒了我,回头,便叫底下的人,按着有水烛香蒲又近湖的地方寻看看?”
              (池惠娘虽早早交代了她与货郎私会的湖边地址,但那处经过却并无任何打斗过后的痕迹,亦无任何货郎身上的物件,故而虽去调查过,却是白费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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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20-04-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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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二人私下已有三载,定然是早有安排。
                (他二人身份原因,如阿兄所言用信鸽差使也不大靠谱。信鸽若是出了意外,易叫人发现,而差使更不大可能,村中只这般大,差使之人也是村中人负责,岂不是白白将把柄送上去。且这二人来往甚久,定然是有他二人的联系方式,也因此,提前约好才有货郎急匆匆去往约定处之由。)
                :再按阿兄所言,正是因提前约好,导致中途出了意外,池惠娘无法赴约,叫货郎久等不来,在此途中出了意外。
                (二人因提前有约,货郎又是从外归来,自然是按着先前所约来此,却不想因这几日雨天原因,坏了布匹。池惠娘为赶工,又没法送信于货郎,只能失约。)
                :水烛香蒲多长于湿地,货郎出事点在湖边,让人往那处去瞧便是。再则,货郎尸检也该细看。死/人是没办法说谎的,这点,我们该注意。
                (杀人者就算再谨慎,也会有蛛丝马迹让人发现,观刑部各案,哪怕是腐烂之尸也会指引我们寻着凶手,哪里会在今日败在货郎身上。何况,货郎之身完好无缺。细敲案卷,陷入沉思,若按我想,那货郎之身,定然还有什么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只是,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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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4-0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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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4-0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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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自然,我先前便已叫人重新去验了,不过,说道此处,那作案凶器,亦叫我觉不妥,我虽不曾看过货郎之尸,但是”
                    (话音未落,便有急促的足声传来,侧首望去,原是先时被派陪着刑部仵作的验尸的官吏,他道已陪同着验完,并已记录整理好,一时间也顾不得与砚苏谈话,而是将两份文卷列于一处,果真有不少缺少之处,譬如底下最先送来的,只道货郎被利刃所害,伤口处开阔,收缩参差不齐,但却并未说明,伤口内里皆狭,按说若是利刃致死,固会如此,但泰半伤痕阖该穿透人身才是,正如伐木一般,须得砍断枝干,方才会断,而非开个半深的口子,但人不同树木,虽这伤固然会叫人身死,但死前必会挣扎才是,可货郎手掌,却并未有此类印迹)
                    “虽说货郎的确似因利刃致死,但其口鼻皆有泥沙水沫,便证明他在水中之时,当是活着的,总不能这林匪过往不曾伤人,甫一出手,便要将人折磨致死?所以将其捅伤再丢入水中?”
                    (若真是如此,当有什么深仇大恨在里头才是,可货郎又能与林匪扯上什么干系?当有什么地方,是被我们忽视过去的,只要寻出最关键的那一点,此案便也迎刃而解,但此时此刻的我们,却是陷入一团乱麻中,因不能用快刀斩断,反而被其束缚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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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20-04-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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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的不急,阿兄且先观卷。
                      (我二人谈于案,一人至,观之,乃最新验尸卷,前案我二人本觉有碍。且初检,须细定痕损致命处,不听仵作随意行事定人,须令起酒醋将尸洗,再细看。此番,易人而验,其已用酒醋并记载在档。且知,随行人吏及诸有司,常利以职事,徇私,先纵私逃,得诸远邻或老人、妇人及未成丁人抓以搪塞,或取假辞,难据以为实,串通捏证,不可不知,全在自身仔细斟酌。
                      再观卷,货郎腹胀,肚里有水,皮微损,有血出,手指甲未有抓损之处。看检,我二人切不可存轻易之心,欲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嘴唇有青斑,腹胀呈赤色,有水,该为溺死。身有伤,却并非因此而亡,与第一份检验所定恰恰相反。看来,除了这货郎之死有疑,这仵作也有问题。
                      (二人只对视一眼,并不多言,仵作一事待货郎事查清,再谈。虽是如此,却也决定让人盯好那位仵作,以防其得了消息逃离。)
                      :林匪所为,必定不会多此一举,以我来看,此事与林匪无关。只为何推于林匪身上,大抵是个找了个本就有罪的替罪羊罢了。
                      (林匪虽未行凶,只平日掠夺钱财本就犯罪,此时将林匪推出,再派人抓出定罪、顶罪,又有何人会为林匪来洗刷清白。)
                      :覆验结果与前检出入较大,得再审本案关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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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20-04-0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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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死之人,与受刀伤所死之人根本为两种模样,旁的尚且不论,就道面色而言,微赤与微黄依着肉眼亦能分辨”
                        (死后被人拖入水中,因无气息,故而口鼻内无水沫,腹中亦无水,因活人挣扎间,不管其擅游否,皆易饮入湖水,更何况货郎当时已有伤于身,至于为何货郎之伤是人生前而非死后,虽两份卷宗有不同之处,但货郎之伤的描述除却缺少些许外,泰半亦对得上,譬如货郎身上的伤口有血花,血荫四畔,正符合活人被伤时的模样,死后之人,虽依然可被砍伤作出假态,但因血不流动,故皮肉如旧,血不灌荫
                        又闻得砚苏之语,不由面沉)
                        “一个货郎,却叫供职衙门的仵作违背职责篡改卷宗,正如你所言的,除却仵作外,其余人等,亦脱不得干系”
                        (再来林匪之事,按着卷宗所言,这伙林匪虽于山间来回,不伤人命,但到底是京畿之内,圣人脚下,何以先时却不曾见人上报?即便再难剿灭,朝中当也会设法才是,怎的会置之不理,甚至此前都不曾听过,若非此番重审货郎之事,只怕京郊林匪一事,还不晓得要过多久才会叫人知晓
                        将心中所思,与砚苏道出后,便见有小吏急匆匆的赶来回报,说是发现了疑似货郎身亡之处,并且现场尚有打斗的痕迹,不由意动,转头望向砚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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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20-04-0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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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为林匪所害,该为尸口眼开,发髻乱,旁地伤口也该呈紫赤色,周围有血荫才是。且林匪武器多为大刀,大刀伤,浅必狭,深必阔,而货郎身上伤口,上阔长,内狭,斜深透内,有血污,该是尖刃物。)
                          :两脚底皱白不胀,发为髻紧,口鼻有水沫流出。这份覆验已然非常明显,先前有误,不过是大伙儿被第一份检验所影响,调查方向全然不对。
                          (于第一份检验,定义林匪,是以多调人往林深处而去,又多往附近查探,只觉那湖中不过是抛尸地,却不想那湖才是致死之地。是以,复验后,因耽误时间,货郎身上皮起,已生白疱,尸体上无绳索等可疑之处,该不是被人推下。)
                          :所有人等,皆要重审。如从何方向飘来?怎样流到这里便停住的?此类询问,我观之,都不大细问,大有草草了事之嫌。
                          (二人细思此案,一人至,乃刑部小吏,其言得死者疑似身亡之地,后又缓,言于湖边得货郎坠湖痕迹,去此不远有斗迹。虽近日雨,多痕亦毁,不多因林中茂密,叶遮叶,适见底叶上沾有血染,大抵是货郎所留。我与阿兄正为此案烦忧,如今有了进展自然惊喜,备该有行物,留家中小厮一话送于修羽,只言今日二人公事要办,不必等,其余不再多言,随小吏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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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20-04-0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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