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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土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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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官宣
来源:
南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作者:
--2020-04-10
摘要 4月8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新编制的南通市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800亩,保障性限价房用地900亩,商服用地300亩。原文如下:
4月8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新编制的南通市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800亩,保障性限价房用地900亩,商服用地300亩。原文如下: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中创区、苏通园区、滨江片区,下同)实际情况,编制2020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7〕4号),围绕服务城市建设转型和交通建设转型要求,结合市区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及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计划,参照往年市区土地供应情况,以有效保障住房供给为目标,优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区域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合理确定市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合理安排用地数量和结构,坚持各类用地供应与实际需求相一致,统筹各区域间平衡协调发展。
(二)节约集约原则。积极盘活存量,从严控制增量,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适度控制总量,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缩短开发建设周期,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供需平衡原则。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科学研判市场需求,有效供应各类土地,确保土地供应与城市改造、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协调。
(四)差别化供应原则。支持中央创新区、滨江片区、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供应。
三、供应计划
(一)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根据城市重点区域开发及供地布局调整的要求,按照“供需平衡、规模适中”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市区2020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800亩。
(二)保障性限价房用地。各区按照《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中确定的市区2020年新开工拆迁安置房项目做好保障性限价房用地供应。新增安置需求,经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对确需供应的安置房用地,在具备供应条件后及时供应,确保应保尽保。市区2020年保障性限价房用地计划供应900亩。
(三)商服用地。根据《南通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商业、办公房地产调控。“十三五”期间,市区除新城区范围以外原则上不再供应商业综合体用地,控制商业办公规模。对各区作为配套设施或已落实项目的零星商办用地按需供应。市区2020年商服用地计划供应300亩(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00亩)。各区若需超计划供应商服用地,须经市政府同意。


1楼2020-04-10 15: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