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现场填报1-3个志愿单位以及是否同意调剂。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和计划总数确定参加选择单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者,抓阅确定先后顺序。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志愿相同者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分3轮选择单位。根据所填志愿没有选到单位的考生,在剩余计划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选择流程如下:
第一轮选择:根据第一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第二轮选择:根据第二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第三轮选择:根据第三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最后一轮选择:按志愿没有选到单位的考生,在剩余招聘计划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择并签字确认。
因考生放弃原因,所剩余的计划,由未入围考生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
第一轮选择:根据第一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第二轮选择:根据第二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第三轮选择:根据第三志愿分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未选到单位的考生,参加下轮选择。
最后一轮选择:按志愿没有选到单位的考生,在剩余招聘计划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择并签字确认。
因考生放弃原因,所剩余的计划,由未入围考生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