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人
新郑西亚斯-租房扫雷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人,就是在浩创东方国际南苑18号楼2单元2204房间的主人:马某芳。我在2020年1月1号和他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首期压一付三。因为疫情的缘故,房子一直没有入住。之后来了有意租房的人把行李暂放,但未交房租。
以此为前提。
在6月份的时候,房东打电话跟我索要房租,但是房东另外两个有意租房的女生说的是钱什么时候到学校,什么时候再一起给,并让其给我传话。由于我担心疫情不能返校,房子无法入住,于是我在积极寻找承租人,也就是我想把房子转租出去(这一转租行为得到了房东允许,因为房东的本意只是为了得到房租,她并不在乎谁去住)然后我找到了三个考研的学姐,他们答应把剩下的房租一次性付清。而房东在电话里也主动而明确提到说因为疫情困难,租房合同又是一年的,在只要缴纳后续房租就免去我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是我总共需要付给房东11个月的房租,我当时很感谢房东的做法。
从有明确的转租对象之后,房东就一直在催我把行李搬走,可是那之前两个有意入驻却交钱的女生迟迟不搬,我身在异地实在没有办法。于是我就和这三位考研的学姐说,行李暂放在这个出租屋里尽快搬走。并得到了她们的同意。
在9月返校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请假出去把出租房的行李全部搬回。然后我发了消息给房东索要剩下的押金。却没想到房东给我的电话微信全部拉黑,这摆明就是想赖掉我的押金。
而之前房东的说法是,新的租户的押金全部给我或者给她之后他会把我的押金全额退回,一分不少的退回!
但是房东却在7月20号就已经偷偷的向新租客索要了1800块的押金,并没有告诉我。
说个题外话,其实当时我在没给房租之前,中介已经告诉我可以违约,把1830押金作为补偿。但是作为一个人来说,我觉得国人应该有一种契约精神,所以我没有少给房东房租。
我还为他找好了下家,一次性把剩下的房租付清,等于除了房东主动免去的一个月房租就没有其他损失。
我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来之前,房东的态度10分强硬,说一分钱也不会退给我。
房东给出不退押金的理由有这些: 1. 大夏天的,他来回的搬那两个有意入驻但没交钱的女生的行李(但是我在电话里明确说了,她们的行李可以不用管,因为新的租户不在意行李放在那,只是要尽快来搬就行了)房东这样做的目的也很明显,只是为了让房子更容易被新租户接受而已-因为这涉及到她自己的利益。
而我明确表示可以给阿姨误工费作为补偿。
还有就是放在冰箱里东西因为没有交电费而腐烂变质,说是臭味很重,影响了她其它的新家具。
我也说可以给清洁费作为补偿。
第3点就是房东不免去那一个月的房租了,必须把所有房租全部交齐!(我当然可以把房租交齐,但是并不是以押金相抵扣的方式-这是房东在电话里亲口说的,绝对不可能用押金抵扣房租,而且押金一分不少的会退回! 更何况我作为二房东,你房东为什么要偷偷收取我的租户的押金?)
还有就是他家的电费有问题,因为我在1月1号签了合同之后,只在6号和8号和同学去打一下午扑克牌,并吃了顿火锅,因为学校十号放寒假,在9号到11号住了两晚(其中涉及到的用电项目就是空调和电磁炉)。但是原本还有97的电费,到我11号回家走的时候还倒扣几十块。等于说就是这几天时间电费用了100多。
我在3月份时并没有入住,但是却产生了大量电费。
2.众所周知,2月到5月都是疫情管控期间,我不可能跑到出租屋去住。但是却产生了近七十块钱的水费(这一点我专门询问过中介公司的人,中介公司的人说每个月如果有几块钱水费是正常的,但是不可能大量跑钱。)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在疫情期间房东去那个出租屋用水用电。
像这种没有信誉的人,大家最好不要租她的房子,避而远之,因为我在房产中介公司讲到这件事并提到马爱芳的名字时,所有人全部嗤之以鼻,露出一副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的表情。
事情最终的结果是在警察面前,房东退了1200块。我把这个事说给朋友们听,他们觉得那630都是房东硬抢的!但是无论如何,发生这样的事,我的内心是极为不爽的!
本人所述事实都有清晰的电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佐证,并愿意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请大家在校外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开雷坑,避开浩创东方国际18号楼2单元2204室。
希望大家能够有一个愉快的租房生活!
新郑西亚斯-租房扫雷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人,就是在浩创东方国际南苑18号楼2单元2204房间的主人:马某芳。我在2020年1月1号和他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首期压一付三。因为疫情的缘故,房子一直没有入住。之后来了有意租房的人把行李暂放,但未交房租。
以此为前提。
在6月份的时候,房东打电话跟我索要房租,但是房东另外两个有意租房的女生说的是钱什么时候到学校,什么时候再一起给,并让其给我传话。由于我担心疫情不能返校,房子无法入住,于是我在积极寻找承租人,也就是我想把房子转租出去(这一转租行为得到了房东允许,因为房东的本意只是为了得到房租,她并不在乎谁去住)然后我找到了三个考研的学姐,他们答应把剩下的房租一次性付清。而房东在电话里也主动而明确提到说因为疫情困难,租房合同又是一年的,在只要缴纳后续房租就免去我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是我总共需要付给房东11个月的房租,我当时很感谢房东的做法。
从有明确的转租对象之后,房东就一直在催我把行李搬走,可是那之前两个有意入驻却交钱的女生迟迟不搬,我身在异地实在没有办法。于是我就和这三位考研的学姐说,行李暂放在这个出租屋里尽快搬走。并得到了她们的同意。
在9月返校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请假出去把出租房的行李全部搬回。然后我发了消息给房东索要剩下的押金。却没想到房东给我的电话微信全部拉黑,这摆明就是想赖掉我的押金。
而之前房东的说法是,新的租户的押金全部给我或者给她之后他会把我的押金全额退回,一分不少的退回!
但是房东却在7月20号就已经偷偷的向新租客索要了1800块的押金,并没有告诉我。
说个题外话,其实当时我在没给房租之前,中介已经告诉我可以违约,把1830押金作为补偿。但是作为一个人来说,我觉得国人应该有一种契约精神,所以我没有少给房东房租。
我还为他找好了下家,一次性把剩下的房租付清,等于除了房东主动免去的一个月房租就没有其他损失。
我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来之前,房东的态度10分强硬,说一分钱也不会退给我。
房东给出不退押金的理由有这些: 1. 大夏天的,他来回的搬那两个有意入驻但没交钱的女生的行李(但是我在电话里明确说了,她们的行李可以不用管,因为新的租户不在意行李放在那,只是要尽快来搬就行了)房东这样做的目的也很明显,只是为了让房子更容易被新租户接受而已-因为这涉及到她自己的利益。
而我明确表示可以给阿姨误工费作为补偿。
还有就是放在冰箱里东西因为没有交电费而腐烂变质,说是臭味很重,影响了她其它的新家具。
我也说可以给清洁费作为补偿。
第3点就是房东不免去那一个月的房租了,必须把所有房租全部交齐!(我当然可以把房租交齐,但是并不是以押金相抵扣的方式-这是房东在电话里亲口说的,绝对不可能用押金抵扣房租,而且押金一分不少的会退回! 更何况我作为二房东,你房东为什么要偷偷收取我的租户的押金?)
还有就是他家的电费有问题,因为我在1月1号签了合同之后,只在6号和8号和同学去打一下午扑克牌,并吃了顿火锅,因为学校十号放寒假,在9号到11号住了两晚(其中涉及到的用电项目就是空调和电磁炉)。但是原本还有97的电费,到我11号回家走的时候还倒扣几十块。等于说就是这几天时间电费用了100多。
我在3月份时并没有入住,但是却产生了大量电费。
2.众所周知,2月到5月都是疫情管控期间,我不可能跑到出租屋去住。但是却产生了近七十块钱的水费(这一点我专门询问过中介公司的人,中介公司的人说每个月如果有几块钱水费是正常的,但是不可能大量跑钱。)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在疫情期间房东去那个出租屋用水用电。
像这种没有信誉的人,大家最好不要租她的房子,避而远之,因为我在房产中介公司讲到这件事并提到马爱芳的名字时,所有人全部嗤之以鼻,露出一副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的表情。
事情最终的结果是在警察面前,房东退了1200块。我把这个事说给朋友们听,他们觉得那630都是房东硬抢的!但是无论如何,发生这样的事,我的内心是极为不爽的!
本人所述事实都有清晰的电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佐证,并愿意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请大家在校外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开雷坑,避开浩创东方国际18号楼2单元2204室。
希望大家能够有一个愉快的租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