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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减刑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暂缓执行刑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的特殊的执行方式。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验。在缓刑考验期内如再没犯新罪,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犯新罪,两罪合并处罚
减刑对正在服刑犯人的减刑由监狱根据罪犯的劳改表现提出,经过有关管理部门(司法局)审查后,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的减刑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


1楼2020-10-23 15: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