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我主责。
我方2人受伤。
1、一人寰骨骨折、右足第五指骨折。全休3个月。住院11天,住院1陪护。
2、肋骨8根骨折、寰骨骨折、枢椎骨折、静脉血栓形成、腔隙性脑梗死、创伤性胸腔积液。全休3个月。住院35天。住院1陪护。出院医嘱没写陪护,但实际情况,伤者无法自己上厕所(多出骨折加躺床上35天腿部肌肉萎缩导致),需要陪护。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向保险公司赔偿?能赔偿哪些钱?给个大概数字,麻烦有相同类似经历的朋友们,麻烦各位大佬了,谢谢!
另有一问我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我方2人受伤。
1、一人寰骨骨折、右足第五指骨折。全休3个月。住院11天,住院1陪护。
2、肋骨8根骨折、寰骨骨折、枢椎骨折、静脉血栓形成、腔隙性脑梗死、创伤性胸腔积液。全休3个月。住院35天。住院1陪护。出院医嘱没写陪护,但实际情况,伤者无法自己上厕所(多出骨折加躺床上35天腿部肌肉萎缩导致),需要陪护。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向保险公司赔偿?能赔偿哪些钱?给个大概数字,麻烦有相同类似经历的朋友们,麻烦各位大佬了,谢谢!
另有一问我有没有必要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