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价格
(一)民用水价格调整:由1.20元/吨调至1.60元/吨。
(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调整:由1.40元/吨调至2.00元/吨。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由1.80元/吨调至2.50元/吨。
二、改革居民生活用水计价方式
(一)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漳平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级差1:1.5:2。
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25吨(含25吨),价格为1.60元/吨,第二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6-35吨(含35吨),价格为2.40元/吨,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35吨以上,价格为3.2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