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各为世界。
总觉得几年一路轻薄浮来,少些什么有益的填充,即便是身置古书里,也不免感到一些不谐,我决意回到那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好让自己在墨香书韵中彻领一些大悟。
总是有憾于书名的精致优雅,那日在图书馆中看到熊政召的《灯花带梦红》,心中一阵惊异,这几枚简约的字,放在嘴里有如许的嚼头,翻开来看,满页满页的灵动,不免为辞所动,满脑子都是“此生称意于山水,风月林泉送我归”的古雅。也许读书并非一件难事,难的是读到契合心意的书,这不仅需要发掘,更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书缘。最近,我便一直在暗自庆幸那天的信手翻阅竟让我有几日来说不出的爽朗。
有的人痴迷于文字的脱俗大雅,芳气逼人;有的人陶醉于辞章的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我则往往被几个字词的灵气所触动,总觉得文字后藏着文明,待我揭开封页就被那扑面的文明的豪迈气势侵吞而尽,感觉无法形容出,神奇得不可俗语。
踏着书香走出的古道,自有一种勾魂摄魄的美,这美如天造地设的一般,里面有明明灭灭的暗藻浮动,有滚滚狼烟的大漠苍凉,有流水汩汩的晚风低唱,有松柏间的月影檀香,在这不一般的世界却能领略尽天地间几千年积淀中的至善大美,一切以“自然”二字为准则,不事雕琢,如同孩童的淳朴,少女的芳心,美得让人不忍继续下去,怕自己污浊的见解沾染了它的轻灵,但又按捺不住想走下去,无法撇下诗韵文香的轻松洒脱,身置纸墨里,妙在不言中,文字精叠雅构,仿如园林,徜徉其中,胸中绘满了天地赐予的大雅。
读写两峥嵘,我总这样说。
未到雅俗共赏的境界,也无心阐释什么,拿起满灌浓墨的笔,写点什么可意的东西,也称的上一件快意的事情。
写,未必要铅华上尽,浓施粉黛,非写出华丽堂皇不可。其实,随心拣几个字,用心情灌注,也一样出彩。
在夏日的午后,或者宁静的黄昏,随笔之上,勾勒自己的心情、感悟,几个字足矣,孤芳自赏亦是一件美事,只要自己可心适意,写出的东西也清高可敬。以前总觉得 ,写,必是要满腹经纶,历尽人事,而且要才气极佳的,现在看来,胸有文墨固然可以写得锋芒隐现,气势不凡,常日里优哉游哉的闲适,随手写出,也可以精当体面,自有一股清爽之气。
写作,是一个可钦可敬的词,但不免有些过于骁猛了,我喜欢“随笔”这个词,随着笔走,没有刻意的修饰 ,写出来的是自由洒脱的文字。随笔,随心。
月有月色,文有文采,生活苍苍总是太过短暂,难以盈我一笔之握,总也抓不住生活的空灵,就像总写不出满意的关于生活、生命的句子,那些表达太过浮躁和浅薄,没有来自心底的留恋和积淀,好在生活中总有琐屑小事填充我的俗纸朽墨,写出一点点可爱可怜,就心满意足,高兴万分,不求文采卓绝,但求合于我意,哪里去管这些词句有多少是粗构乱砌的呢?其实,不加思考的随心所写往往是最值得珍藏和回味的,因为写下的是生活的本真。
读写之乐总自知,就像置一杯香茗于前,里面藏着黄山薄雾龙泉溪流。读到“雅谑”、“荒唐”,笑笑,写下“前缘”、“自怜”,足够了。
随我心,遂我心,天地常在,文辞常在,乐常在。
总觉得几年一路轻薄浮来,少些什么有益的填充,即便是身置古书里,也不免感到一些不谐,我决意回到那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好让自己在墨香书韵中彻领一些大悟。
总是有憾于书名的精致优雅,那日在图书馆中看到熊政召的《灯花带梦红》,心中一阵惊异,这几枚简约的字,放在嘴里有如许的嚼头,翻开来看,满页满页的灵动,不免为辞所动,满脑子都是“此生称意于山水,风月林泉送我归”的古雅。也许读书并非一件难事,难的是读到契合心意的书,这不仅需要发掘,更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书缘。最近,我便一直在暗自庆幸那天的信手翻阅竟让我有几日来说不出的爽朗。
有的人痴迷于文字的脱俗大雅,芳气逼人;有的人陶醉于辞章的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我则往往被几个字词的灵气所触动,总觉得文字后藏着文明,待我揭开封页就被那扑面的文明的豪迈气势侵吞而尽,感觉无法形容出,神奇得不可俗语。
踏着书香走出的古道,自有一种勾魂摄魄的美,这美如天造地设的一般,里面有明明灭灭的暗藻浮动,有滚滚狼烟的大漠苍凉,有流水汩汩的晚风低唱,有松柏间的月影檀香,在这不一般的世界却能领略尽天地间几千年积淀中的至善大美,一切以“自然”二字为准则,不事雕琢,如同孩童的淳朴,少女的芳心,美得让人不忍继续下去,怕自己污浊的见解沾染了它的轻灵,但又按捺不住想走下去,无法撇下诗韵文香的轻松洒脱,身置纸墨里,妙在不言中,文字精叠雅构,仿如园林,徜徉其中,胸中绘满了天地赐予的大雅。
读写两峥嵘,我总这样说。
未到雅俗共赏的境界,也无心阐释什么,拿起满灌浓墨的笔,写点什么可意的东西,也称的上一件快意的事情。
写,未必要铅华上尽,浓施粉黛,非写出华丽堂皇不可。其实,随心拣几个字,用心情灌注,也一样出彩。
在夏日的午后,或者宁静的黄昏,随笔之上,勾勒自己的心情、感悟,几个字足矣,孤芳自赏亦是一件美事,只要自己可心适意,写出的东西也清高可敬。以前总觉得 ,写,必是要满腹经纶,历尽人事,而且要才气极佳的,现在看来,胸有文墨固然可以写得锋芒隐现,气势不凡,常日里优哉游哉的闲适,随手写出,也可以精当体面,自有一股清爽之气。
写作,是一个可钦可敬的词,但不免有些过于骁猛了,我喜欢“随笔”这个词,随着笔走,没有刻意的修饰 ,写出来的是自由洒脱的文字。随笔,随心。
月有月色,文有文采,生活苍苍总是太过短暂,难以盈我一笔之握,总也抓不住生活的空灵,就像总写不出满意的关于生活、生命的句子,那些表达太过浮躁和浅薄,没有来自心底的留恋和积淀,好在生活中总有琐屑小事填充我的俗纸朽墨,写出一点点可爱可怜,就心满意足,高兴万分,不求文采卓绝,但求合于我意,哪里去管这些词句有多少是粗构乱砌的呢?其实,不加思考的随心所写往往是最值得珍藏和回味的,因为写下的是生活的本真。
读写之乐总自知,就像置一杯香茗于前,里面藏着黄山薄雾龙泉溪流。读到“雅谑”、“荒唐”,笑笑,写下“前缘”、“自怜”,足够了。
随我心,遂我心,天地常在,文辞常在,乐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