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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长武县委县政府老百姓不让进,信访局形同虚设,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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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原昭仁镇政府)给我赔偿事宜,多年来一直寻求昭仁镇、法院解决问题,他们却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不予处理,我实在没办法。
  1.法院把我私人砖厂的所有资产30多万元判给政府,1994年镇政府把我私人企业承包给他人。当时县内开办了6家砖厂,请查其他砖厂投资金额。
  2.企业欠私人款本息16多万元判我偿还。
  3.政府违约、人为干涉等给我造成120多万元的损失,从1990年一审到1993年二审,证据、物证和人证两次交于法院,判决书只认可了40多万元,且未做最后裁定。1993年叛决书为证。
  4.按建厂合同,由我承担建厂投资贷款本息偿还的责任,判政府偿还,但贷款至今还在我名下,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我被拉入黑名单,国家的惠农补贴取不出来。
  5.1994年3月我接到判决书,同年4月5日由东街尚建民代写了上诉申请,至今未见到中院回复。县法院扣压了上诉状,企图讹我,动机不纯。
  6.2012年3月北京高院按照当时的《民事、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及分级负责管理信访的规定发函,要求长武法院立案再审,县法院3月19日立案转审判庭后,就一直压着案子不处理。
  7.2012年7月县法院焦志英副院长、武艺2人说本案他们已去咸阳中院、陕西高院沟通意见,只能这样处理,到8月我见陕驻京办2人,其中领导(40多岁)坚决不准接案子,另一个人(50多岁)接案子,并向领导解释案情,请领导接此案,领导坚决不接,从此从上到下再无人接收此案。请查不接案子的实情。
  8.2012年8月北京韩律师发了网函,由法院焦院长、信访局局长(不知案情)、昭仁镇政府3家联合只处理了判决书上的指标费8000元,本息两万多元,焦院长要求签罢访书,不签此事无法解决,而且其他事宜不谈,我迫于无奈签了字,后来才知道这是他们设下的圈套。
9.按建厂合同,由我承担建厂投资贷款本息偿还的责任,判政府偿还,但贷款至今在我名下。2021年3月7日我第三次申请执行,法院立案转执行局,8月被焦院长阻止执行。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9-27 21:36回复
    我可以帮你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9-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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