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的商标保护
前言:非洲蕴含着可观的潜在商业利益。显然,商标保护对于任何寻求在非洲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都至关重要。但非洲的商标保护并不简单,有许多事项需要考虑。在商标领域,外国企业需要专家的指导以找到正确的方向。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形势不容乐观,因为目前许多声称能够提供非洲知识产权服务的公司都是非专业公司。
在非洲,有多种商标保护方式。在大多数非洲国家均可进行国家注册。此外,非洲地区还有两个区域商标注册系统,分别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马德里议定书》下的国际注册(IR)在非洲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注册
除使用OAPI体系的国家外,其余的非洲国家均可提供国家注册,通过在中央办公室进行单一登记,权利人的商标便可在所有成员国受到保护。
区域注册
非洲拥有OAPI和ARIPO两个区域商标注册体系,两者差异显著。
OAPI是一个由单一商标申请自动涵盖所有成员国的区域注册体系,成员国包括: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赤道几内亚、加蓬、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科摩罗。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OAPI成员国都没有国家注册体系。在我们看来,OAPI注册体系运行良好。
ARIPO商标制度由《班珠尔议定书》确立。该商标体系在某些方面类似于马德里体系,即向中央注册机构(位于津巴布韦的哈拉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然后指定注册所要涵盖的成员国。ARIPO商标体系共有11个成员国,分别是:博茨瓦纳、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津巴布韦。申请者可对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全部国家进行指定。
然而,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五国均为普通法国家(前英国殖民地),因而均未将《班珠尔议定书》纳入本国法律。因此,人们对ARIPO注册在上述国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与其冒险注册一个可能有风险的商标,许多商标所有人更愿意在这些国家进行国家注册。
国际注册
一些非洲国家以及区域组织已经签署了《马德里议定书》,这意味着品牌所有者可以通过国际注册寻求保护,这些国家或区域组织包括: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埃及、斯威士兰、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苏丹、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OAPI。
需重点关注的是斯威士兰、莱索托、OAPI、塞拉利昂、赞比亚五个缔约国家/区域组织。上述五个国家/区域组织尚未将《马德里议定书》纳入国内法。OAPI作为一个区域组织,虽然没有国内法,但也通过一项协议建立了OAPI商标系统。因此,指定在上述五个国家/区域组织的国际注册可能会遭遇挑战。
事实上,《马德里议定书》还有一个问题。许多缔约国家/区域组织不审查指定它们的国际注册,OAPI也是其中之一。指定这些缔约国家/区域组织的国际注册很有可能会因未经审查而受到质疑。这些缔约国家/区域组织包括: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冈比亚、加纳、莱索托、利比里亚、纳米比亚、OAPI、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突尼斯、赞比亚。
总结言之,申请人对于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在部分非洲国家以及OAPI实现商标保护,应持谨慎态度。
注册地
在了解非洲的商标注册流程之后,接下来将讨论的是商标注册地的相关事宜。显然,商标注册地的主要决定因素将是品牌所有者的商业利益布局。但除此之外,中国的品牌所有者均需考虑另外两个问题。
首先是仿冒商品集中的地区。仿冒商品是整个非洲的一大问题,但在某些国家这一问题显得尤为严重,包括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加纳、肯尼亚、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南非、坦桑尼亚、乌干达等。中国品牌商可能希望在注册商标时优先考虑这些国家。
其次是注册制度问题。一些非洲国家/区域组织实行申请在先制度,换言之,即商标授权完全取决于申请日期。实行申请在先制度的国家/区域组织包括: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博茨瓦纳、刚果民主共和国 (DCR)、吉布提、莱索托、利比亚、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莫桑比克、OAPI、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赞比亚。
另外一些国家/地区则实行使用在先制度,即在先使用的商标授予商标权。实行使用在先制度的国家/地区包括:布隆迪、佛得角、斯威士兰、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肯尼亚、利比里亚、马拉维、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苏丹、坦桑尼亚、突尼斯、乌干达、桑给巴尔、津巴布韦。
中国申请人在非洲注册商标时,或许应优先考虑实行注册在先制度体系的国家/区域组织。
前言:非洲蕴含着可观的潜在商业利益。显然,商标保护对于任何寻求在非洲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都至关重要。但非洲的商标保护并不简单,有许多事项需要考虑。在商标领域,外国企业需要专家的指导以找到正确的方向。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形势不容乐观,因为目前许多声称能够提供非洲知识产权服务的公司都是非专业公司。
在非洲,有多种商标保护方式。在大多数非洲国家均可进行国家注册。此外,非洲地区还有两个区域商标注册系统,分别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马德里议定书》下的国际注册(IR)在非洲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注册
除使用OAPI体系的国家外,其余的非洲国家均可提供国家注册,通过在中央办公室进行单一登记,权利人的商标便可在所有成员国受到保护。
区域注册
非洲拥有OAPI和ARIPO两个区域商标注册体系,两者差异显著。
OAPI是一个由单一商标申请自动涵盖所有成员国的区域注册体系,成员国包括: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赤道几内亚、加蓬、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科摩罗。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OAPI成员国都没有国家注册体系。在我们看来,OAPI注册体系运行良好。
ARIPO商标制度由《班珠尔议定书》确立。该商标体系在某些方面类似于马德里体系,即向中央注册机构(位于津巴布韦的哈拉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然后指定注册所要涵盖的成员国。ARIPO商标体系共有11个成员国,分别是:博茨瓦纳、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津巴布韦。申请者可对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全部国家进行指定。
然而,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五国均为普通法国家(前英国殖民地),因而均未将《班珠尔议定书》纳入本国法律。因此,人们对ARIPO注册在上述国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与其冒险注册一个可能有风险的商标,许多商标所有人更愿意在这些国家进行国家注册。
国际注册
一些非洲国家以及区域组织已经签署了《马德里议定书》,这意味着品牌所有者可以通过国际注册寻求保护,这些国家或区域组织包括: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埃及、斯威士兰、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苏丹、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OAPI。
需重点关注的是斯威士兰、莱索托、OAPI、塞拉利昂、赞比亚五个缔约国家/区域组织。上述五个国家/区域组织尚未将《马德里议定书》纳入国内法。OAPI作为一个区域组织,虽然没有国内法,但也通过一项协议建立了OAPI商标系统。因此,指定在上述五个国家/区域组织的国际注册可能会遭遇挑战。
事实上,《马德里议定书》还有一个问题。许多缔约国家/区域组织不审查指定它们的国际注册,OAPI也是其中之一。指定这些缔约国家/区域组织的国际注册很有可能会因未经审查而受到质疑。这些缔约国家/区域组织包括: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冈比亚、加纳、莱索托、利比里亚、纳米比亚、OAPI、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突尼斯、赞比亚。
总结言之,申请人对于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在部分非洲国家以及OAPI实现商标保护,应持谨慎态度。
注册地
在了解非洲的商标注册流程之后,接下来将讨论的是商标注册地的相关事宜。显然,商标注册地的主要决定因素将是品牌所有者的商业利益布局。但除此之外,中国的品牌所有者均需考虑另外两个问题。
首先是仿冒商品集中的地区。仿冒商品是整个非洲的一大问题,但在某些国家这一问题显得尤为严重,包括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加纳、肯尼亚、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南非、坦桑尼亚、乌干达等。中国品牌商可能希望在注册商标时优先考虑这些国家。
其次是注册制度问题。一些非洲国家/区域组织实行申请在先制度,换言之,即商标授权完全取决于申请日期。实行申请在先制度的国家/区域组织包括: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博茨瓦纳、刚果民主共和国 (DCR)、吉布提、莱索托、利比亚、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莫桑比克、OAPI、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赞比亚。
另外一些国家/地区则实行使用在先制度,即在先使用的商标授予商标权。实行使用在先制度的国家/地区包括:布隆迪、佛得角、斯威士兰、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肯尼亚、利比里亚、马拉维、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苏丹、坦桑尼亚、突尼斯、乌干达、桑给巴尔、津巴布韦。
中国申请人在非洲注册商标时,或许应优先考虑实行注册在先制度体系的国家/区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