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按照“冬季整训”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我局办理的精品案例,为更好开展网络安全执法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积累实战经验。
案例一:2021年7月,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密山市居民王某、潘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于7月7日联合利民派出所、连珠山镇派出所同步开展传唤、审讯工作。经过工作,民警第一时间固定电子证据,发现二人利用其所经营的手机营业厅,未经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持卡人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发至固定群内,而后收取佣金。经查,王某通过出卖他人个人信息获利799.5元;潘某通过出卖他人个人信息获利432元。公安机关随即依法对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二:2021年6月,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密山市居民齐某有贩卖个人微信号的行为,随即展开侦查。经侦查发现齐某通过微信将自己实名注册的微信号非法提供给网友并获利70元,该微信号于2021年4月13日骗取他人6000元人民币,已被外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17日,刑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精品案例,有效提升了民警办理行政案件执法能力,为网安大队今后打击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及实践基础。
文章来源:密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