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规模、孵化能力、知识产权、建设情况、科技进步奖励、创新平台和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工作等方面。
三、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程序
1.材料报送。参加绩效考核的科技孵化载体于2022年4月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2.属地审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后,形成推荐意见,于2022年4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3.组织考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科技孵化载体进行评价打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抽查。
四、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照考核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逐条梳理考核材料,按照考核内容有序排放,胶装成册后,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须同纸质版内容一致)进行报送。电子版名称为“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考核—企业名称”。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初审、信用核查等工作。
3.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有关规定处理。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绩效考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当年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