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足国家队改革意见建议:
1、引进国外科学先进的球员打分机制(由体育自媒体、央视媒体、知名足球评论员、外国媒体或外国机构组成的成员打分团队)。严格打分,对每名中超球员(含外籍)进行场均打分(含洲际赛事各项正式比赛;热身赛除外),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2、每月根据每人场均分数,计算出月平均分;每三个月平均分汇总计算每季度平均分,每季度平均分汇总计算年度平均分;根据转会需要还可另外计算出半年度平均分。平均分直接影响球员的转会身价和薪资。将平均分分为三个等级,0-3.5分为三等,4-6.5分为二等,7-10分为三等,具体转会身价根据评分等次由市场决定,全面控制薪资待遇,评分在三等和二等的球员薪资由俱乐部自行决定,评分在一等区域的球员(分前锋、中场、后卫、门将),年薪上限100万(含税),赢球奖不计入内,同时要求所有球员年薪不得高于国家队年薪(如:同是评分在一等区的前锋,国家队的年薪是要高于俱乐部的)。并将每名球员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度平均分在官方公布。年度评分数据在官网至少保存2年。对评分弄虚作假者进行球员身价的5倍处罚。
3、全面组织青少年足球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小学、初中、高中,以县、区为单位,每年每个县、区组建一支球队参加市一级的比赛,在市级比赛结束后,各市根据自身情况选出代表队参加省级联赛。各省再根据自身情况选出代表队参加全国联赛(全国联赛每2年举行一次。获的各市第一的球队、省级第一、二的球队、全国前五的球队,参赛人员在升学时可适当择优录取)。大学生联赛由各市每年组织一次,每两年参加全省联赛,全国大学生联赛每三年举办一次。(优秀球员可发展为职业球员)
4、继续推进规划球员制度。
5、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还是应该聘用外籍教练,结合评分机制选拔国家队队员。如征召的队员评分过低在4分以下,主教练和中国足协需以官方身份说明原因告知公众。(为什么同位置球员,有更优秀评分更高的球员得不到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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