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关于停止参与阳光使者、启明计划、3+1国际本科等出国留学项目的声明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大学非学历教育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已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通知,要求与社会机构合作的所有出国留学项目全面停止由社会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招生、宣传与收费等。现再次郑重申明如下:
自2022年1月21日起,我校已停止参与“启明计划国际课程”(简称启明计划或新加坡3+1国际本科)、“阳光使者国际派遣生项目”(简称阳光使者或韩国湖南大学3+1国际本科)、3+1国际本科等出国留学项目。
凡出现以上项目的招生、宣传与收费等行为,均非深圳大学行为。深圳大学举办的各类出国留学项目,将通过深圳大学(含校内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向社会公布,不在公布之列的项目均非深圳大学举办。提醒广大求学人员警惕诈骗。
正告有关社会机构和个人:未经深圳大学授权许可而擅自使用深圳大学及深圳大学关联机构名称、名誉与信息,或擅自使用引人混淆的与深圳大学相似的机构名称开展上述项目或其他出国留学项目的招生、宣传与收费等办学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涉嫌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我校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涉嫌侵权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涉及深圳大学出国留学培训招生问题,请直接咨询深圳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698)。
党政办公室/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本文最近更新于2022/5/25 10:46:00 累计点击数:385)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大学非学历教育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已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通知,要求与社会机构合作的所有出国留学项目全面停止由社会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招生、宣传与收费等。现再次郑重申明如下:
自2022年1月21日起,我校已停止参与“启明计划国际课程”(简称启明计划或新加坡3+1国际本科)、“阳光使者国际派遣生项目”(简称阳光使者或韩国湖南大学3+1国际本科)、3+1国际本科等出国留学项目。
凡出现以上项目的招生、宣传与收费等行为,均非深圳大学行为。深圳大学举办的各类出国留学项目,将通过深圳大学(含校内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向社会公布,不在公布之列的项目均非深圳大学举办。提醒广大求学人员警惕诈骗。
正告有关社会机构和个人:未经深圳大学授权许可而擅自使用深圳大学及深圳大学关联机构名称、名誉与信息,或擅自使用引人混淆的与深圳大学相似的机构名称开展上述项目或其他出国留学项目的招生、宣传与收费等办学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涉嫌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我校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涉嫌侵权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涉及深圳大学出国留学培训招生问题,请直接咨询深圳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698)。
党政办公室/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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