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房于2022年5月22日开始签订一年合同,押金2000,房租1400,押一付三形式缴纳。因为本人工作辞职,不准备续租,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电话、微信告知房东将不再继续租房,房东也表示答应。截止2022年8月22日,三月房租到期,从7月11日到现在,房东一直要求我去寻找房客租房,因房子属于房东个人固定资产,作为租客,诸多不便,如果遇到黑中介,我的法律责任无法避免。8月22日,我本人返回租房乘车前往成都租房收拾个人物品和交接房间钥匙,房东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将本人所有物品全部叫人私自清理掉,通过物流寄身份证户籍地址处,期间从来没有任何信息告知我,5.22-8.22三月租期,也要到今晚0点才算整三月,三月未到期就私自处理我的个人物品,另外押金2000从准备退房开始,也不打算要回。现在押金我也不要,我只想问,我该如何让他难受,可以报警吗?这个房东房子位于郫筒街道鑫苑城5号地一单元909。请大家注意这个地方,房东叫王宴萍,付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