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98号
联系人:谢晓光 电话:18099117665 邮编:838200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
联系人:姜强强 电话:13369683110
邮编:830026 E-mail: 1084560995@qq.com
四、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概况:
新建1×100MW塔式太阳能热发电+1000MW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光伏发电量:本项目首年未衰减发电量为 2035.983MWh,计算出本工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48094912MW.h,年平均发电量1923796M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01.46h。光热发电量:机组年发电量1.5122×108kW•h。
项目可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优化系统电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可带动该地区清洁能源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城镇和农村经济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实施环境保护及其它污染防护措施。同时,为保护项目区水土资源,减少和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新增水土流失,在电站工程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及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的防治重点是管理区、阵列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建成投产后对解决地区电网缺电问题,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都将具有深远意义。光伏发电是清洁能源,其生产过程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过程,不排放任何有害气体,并减少一次能源的使用。电站建成后,既可以提供充足的电力,又不增加环境的压力,还可为当地增加新的旅游景观。因此,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不但不会影响生态环境,而且从节约煤炭资源和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还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选址:拟建场区位于位于阜康市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上西泉村西南北约1.0km处。拟建站址地貌为荒草地,冲沟相对少,地势平坦,场地开阔。
3、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初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
施工期拖欠施工人员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土地征用经济补偿;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可能引发的公众抱怨。
五、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项目周边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一、建设项目名称: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98号
联系人:谢晓光 电话:18099117665 邮编:838200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
联系人:姜强强 电话:13369683110
邮编:830026 E-mail: 1084560995@qq.com
四、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概况:
新建1×100MW塔式太阳能热发电+1000MW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光伏发电量:本项目首年未衰减发电量为 2035.983MWh,计算出本工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48094912MW.h,年平均发电量1923796M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01.46h。光热发电量:机组年发电量1.5122×108kW•h。
项目可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优化系统电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可带动该地区清洁能源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城镇和农村经济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实施环境保护及其它污染防护措施。同时,为保护项目区水土资源,减少和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新增水土流失,在电站工程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及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的防治重点是管理区、阵列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建成投产后对解决地区电网缺电问题,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都将具有深远意义。光伏发电是清洁能源,其生产过程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过程,不排放任何有害气体,并减少一次能源的使用。电站建成后,既可以提供充足的电力,又不增加环境的压力,还可为当地增加新的旅游景观。因此,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不但不会影响生态环境,而且从节约煤炭资源和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还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选址:拟建场区位于位于阜康市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上西泉村西南北约1.0km处。拟建站址地貌为荒草地,冲沟相对少,地势平坦,场地开阔。
3、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初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
施工期拖欠施工人员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土地征用经济补偿;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可能引发的公众抱怨。
五、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项目周边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