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介绍~接下来说的是书写规范
律底文书写时分为上中下三格,以下介绍字母在格中的书写规范
正体:有5种情况——①占中间格;②占中间格,但有下伸部分;③占中间格,但有上伸部分;④占中下格;⑤占中上格
其中④⑤两种并不全占下、上格,而是占大约1/2~2/3
手写体:有7种情况——其中解释图中⑥⑦
⑥是带“矛”(esh)的字母,是从下格的1/3~1/2处斜向上穿过字母(带矛字母本体皆来自于其他手写字母),并在触碰中间格顶端时向下撇出“矛”的尖头;在连笔时,除了“u”的手写字母(见楼上)外,都不由“矛”连接下一字母
⑦是唯一一个占全格的字母“k”,书写时可以触到下格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