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和地级市是指中国行政区划的最小单位,其最大的区别在于,县级市是一个县的行政中心,由县级人民政府统治,而地级市则是一个省或直辖市的行政中心,由省级人民政府统治。县级市依照行政区划属于地级市所在的省,特别行政区只有一级行政区,没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分。县级市一般拥有较少规模的行政管辖范围,自治权也较弱,权力较小.基层机构定位较为清晰,但受到上级管理的较强,地级市则具有较强的行政自治权,上级代表的作用受到明显的限制。此外,县级市一般都与县政府有联系,是接受县政府指令、听取县政府指示,并负责将指令、指示及时落实到基层的管理机构,而地级市不但要完成县政府的指令,还要担当市民政府重要职能,如,制定本地区立法,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政策,担当起政府的行政职能。